第116章 和矿场主们苟合?从没想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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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叫来客串文书的赵德友将记录号的几张纸,恭敬地交给了刘升。
只见上面不仅写了各家所献精铁数量,还将矿场主与非矿场主做了分类。
算上赵开富,以及没来的三家,铁山集应是有12位矿场主。
恰这时,赵开富也写好了名单交过来。
七连庄如其名,是7家矿场主一起建立的庄寨。
庙街那边的矿场主则有9家。
如此加起来就是28家。
倒也符合刘升的预期——即便有漏掉的,估计也不会超过十指之数。
毕竟如今铁矿、铁场规模都很小,被不同乡绅豪强把持,分开挖矿炼铁很正常。
占据了最好铁矿的估计还是大明朝廷,或者说是那矿监。
官办铁场的那处矿坑,他今早也去看了,几乎算是露天矿坑,且矿石品相也不错。
拥有这么好的矿坑,官办铁场却只能每月出产生铁50万斤左右。
铁场里有20个铁炉,其中类似小高炉的瓶炉有8个,普通铁炉12个。
平均下来,相当于一个铁炉一天才炼出八百多斤生铁。
须知,一个四米多高的瓶炉,正常一次就能练出生铁三千多斤。
官办矿场之所以效率如此低下,不仅仅是因为官吏贪腐,管理上无能,是因为矿工都属于奴工,铁场的工匠也都是隶属于工部的官匠。
明承宋元,有很多制度都是承自宋朝、元朝。
比如匠户制度,最初几乎就是完全照抄元朝的,将工匠当半个奴隶使用。
洪武朝有隶属于卫所的军匠、以及隶属于工部的官匠,永乐、宣德时,又有了隶属于内作监的宫匠。
其中军匠、宫匠是完全被限制了人生自由的,只能领着微薄的粮饷、薪俸,奉命做工。
起初吏治较为清明时,粮饷薪酬克扣不多,日子尚且过得下去。
可吏治稍稍腐败,他们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因为在明朝制度下,这些匠户是最好欺负的,剥削起来没压力。
官匠则是从地方民间征召的匠户,又分为给本地官府做工一干三四年的住班匠,以及从其他地方强征来做工的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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