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艰难协调(2/6)
时候问问法医,看他怎么说了。只要法医弄的快,我们派出所当天就可以出结果。至于你老乡跑了怎么办,那就等派出所去抓他了,总会给你一个交待。”调解员回答。
“那我看伤的医药费该怎么办?”他又问。
“如果是公事公办,派出所只对方打你的事作出处罚,至于经济赔偿派出所是不负责追要的。这就需要你自己去问他要了,如果不行,就上法院打官司了。”调解员。
“啊!为了这点医药费我还要去打官司,那打官司的钱谁出?”他叹道。
“打官司的钱,那就你自己先负责了,具体你自己到时候去问法官好了,我也不懂他们的规矩。”调解员讲。
“那就是说,公事公办的话,今天了不了。”他又问。
“对的,我就说了,公事公办除了出口气,替你们两个把仇结结深,其他一点好处也没有。不论对你对他,都是两败俱伤的结局。以我调解了那么多年经验,你这种伤不是很重的,如果是公事公办,你未必拿的到便宜的。”调解员讲。
对方没有马上回应,而是跟他一起来的 人商量起来。于是调解员问我:“你们意见如何,愿意调解吗?”
我回答:“我们当然愿意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这时对方又对调解员讲:“同志,我们能不能先让派出所处理完,然后你们再给我们谈一下赔偿的事情?”
调解员讲:“这个当然不行了,调解是基于双方自愿基础上的化解矛盾。你们放弃追究他殴打你们的法律责任,对方再给予你们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才公平。你们都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了,那双方讨价还价的前提也就不存在了。而民事上的赔偿义务本身不是公安的责任,你们既想要出口气,又想要赔偿,那只能通过不同的途径来解决。只让我们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我们也不会来做这种事情,否则你们的老乡就要说我们循私枉法了。”
“也就是说我们只能在公事公办和调解处理上选一条路了。”对方说。
“话倒不是这么讲,调解可以在公事公办之前先行进行,如果调解不成,再公事公办也来得及。毕竟事实在那摆着,而且公事公办也需要验伤,这本身就很耗费时间。因此我觉得你们双方可以先协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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