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喜欢就是喜欢(3/6)
一笔一划在纸上写了那么多遍的玲珑骰子安红豆,他如果到那时候都还没意识到,那就不是迟钝了,而是真心蠢。
实在是有些意外,但仔细想想,倒也不是无迹可寻。
或者说,林知婉表现得其实很明显。
这不是她的本意,但因为不会说话的缘故,她安静地望过来的每个眼神都明明白白地写着“喜欢”二字。
所以,作为相依为命血脉相连的弟弟,这件事林桐一定是早就看出来的。
但他并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告诉苏成意这个当事人,而苏成意也不知道该怎么和自己的好朋友说这件事,怕他会觉得我拿你当朋友你想当我姐夫。
于是,拖拖延延,瞒天过海,直到今天。
林桐用力揉搓了一把自己的脸,艰难地开口问道:
“姐姐她自己和你说了?”
他这样一问,更加使得苏成意笃定了他的判断。
“没有。”
苏成意摇摇头。
“意总,你是怎么知道的?”
林桐的眼神很是困惑,连苏成意这种铁树级别的都能察觉到的话,姐姐她到底是有多明显啊!
这种程度的话,不会那两位正主也都看出来了吧!
“那天在大飞哥家吃饭的时候,我不是喝了点酒么,在你家沙发上躺着午睡了一会儿。”
苏成意回忆了一下当时的场景,开口复述。
林桐记得那天的事情,有些紧张地点了点头。
“她在练字,我无意间捡到了飘飞的纸,发现上面写的诗是,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说到这里,苏成意被凉风呛得咳嗽了一声。
但其实并不冷,像是要为跨年夜营造氛围似的,今天大概是京城入冬以来最温暖的一天。
“就这样么?如果她只是在练习写字的时候,偶然练到了那一句诗呢。”
林桐小心翼翼地反问道,他觉得仅仅只是这个理由的话并不充分。
“大学开学之前,林姐姐送给我的锦囊,上面绣的就是红豆。”
苏成意现在依然没有把那个锦囊从书包上卸下来,只是现在需要背书包的时间很少。
绣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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