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开庭(3/7)
还把纠纷处理地写成八桂法院,足以证明洪海侠涉嫌欺诈。现在的起诉也是恶人先告状,想利用法律,达到独吞酒店经营权的目的。被告保留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权力”。
面对被告代理律师的没完没了,审判长敲槌打断。
主办法官提问说:“景阳酒店与同德公司签订5000万元借款抵押借贷合同是否真实?”
被告代理律师说:“真实是真实,但那是洪海侠居心不良的产物。”
主办法官说:“你只需要回答,是,还是不是?其他我没问,你就不用回答。”
被告代理律师说:“是。”
主办法官问:“转款5000万元的银行凭据是真实的吗?”
被告代理律师说“是!”
主办法官问:酒店收到同德公司5000万元转款吗?”
被告代理律师说:“收到!”
主办法官问:“酒店开具5000万元收据是真实的吗?”
被告代理律师说“是!”。
主办法官问:“入股酒店在工商局有股权备案登记吗?”
被告代理律师说:“暂时还没有。”
主办法官问:“到底有还是没有?”
被告代理律师说:“没有。”
主办法官问:“入股资金有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核验的报告吗?”
被告代理律师说:“没有。”
至此,庭审结束。
双方作了互不接受的最后陈述。
审判长说:由于被告法人没有到庭,代理律师又为一般授权,不具备当庭调解的必要条件,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现在休庭!“敲槌!”
由于讼争完全交由郭戈果和娟律师操作,洪海侠亲自出庭,只是为了让对方律师向玩成书传递他陷在八桂、忙于讼争的错误信息。实际上开完庭他即刻就返回陵江。他实在把握不好当庭审情况反馈回陵江后,玩成书那些难以捋清的深厚背景,会给他和兄弟们制造多少麻烦?
归心似箭的洪海侠赶到机场,得知飞机要晚点四个小时,很郁闷地在电话上对小童说:“志军,飞机要晚点四个小时,你就不用在机场傻等,先回去休息,起飞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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