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如是解(24/36)
内佛土者。菩萨也。不言其功。而人莫见其迹。以金珠之宝。庄严世间佛土者。凡夫也。自言其功。而常急于人见。
文殊般若经云。为一切众生。发大庄严之心。不见庄严之相是也。
无我.法者。即楞伽经所云二无我。谓人无我与法无我也。人无我者。谓人无本体。因业而生。法无我者。谓法无本体。因事而立。若作富贵之业。则生于富贵中。作贫贱之业。则生于贫贱中。是人本无体也。若因欲渡水。则为舟楫之法。因欲行陆。则为车舆之法。是法本无体也。
马祖云。自性本来具足。但于善恶事上不滞。方唤作修道人。取善舍恶。观空入定。皆属造作。一念妄想。便是三界生死根本。但无一念。是除生死根本。即得法王无上珍宝。故曰真是菩萨。
庄子云。黄帝遗珠。惟象罔得之。若有法能得菩提。便是无象中着象。故唯无所得。乃为真得。故老子曰。失者同于失。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知失之为得。永得矣。
○一体同观分第十八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十七分中。所言菩萨亦如是。言菩萨当学如来也。故节节言如来分上事。如是。世尊。极其赞美。亦不能于如是下。别添毫末。五眼皆如是所变现而成。华严经云。肉眼见一切色故。天眼见一切众心故。慧眼见一切众生诸根境界故。法眼见一切法如实相故。佛眼见如来十方故。般若经所谓清净五眼是也。
一切凡夫。皆具五眼。而被迷心盖覆。不能自见。如无迷心妄念。则翳障退灭。五眼开明。见一切色也。
有僧问尊宿云。观音菩萨用许多手眼作甚么。尊宿云。通身是手眼。若人于这里睁得一眼也无。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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