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如是解(34/36)
不须船之说。所以末后为汝刬却云。即非法相。是名法相。学佛者不但形相不可着。法相亦不可着也。
百丈禅师云。法身即虚空。虚空即法身。虚空与法身无异相。佛与众生无异相。生死与涅槃无异相。烦恼与菩提无异相。离一切相即是佛。
○应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前言恒河沙等世界七宝。尚属有量。此则言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是极言其多也。以是布施。尚不及受持演说得福为多。盖发菩提心者。是大乘最上乘人也。凡夫四大色身。岂能说法听法。是他本来孤明。通彻十方的解说解听。如此持经。其心自是不生不灭。无挂无碍。其福可知。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如何为人演说。可见不是口吻边话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心体本空。相亦是空。人法俱空。是真演说也。真如之性。不生不灭。不断不常。不来不去。无颠倒。无变异。是真如如。上如字是体。下如字是。用心境一如。本无动摇。譬如镜中现影。无如不可。有为法者。一落于法。皆有为也。经云。一切法皆是佛法。佛岂离法者哉。但著于法。则为法所泥。故有梦幻泡影露电之喻。以见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也。
如梦者。心之所想。而非本心也。如幻者。谓假此以设教。非可挑灯更觅火也。如泡者。水聚成泡。泡散复为水。如影者。形生影见。形消即影灭。如露者。滋润草木之长。草木自有性也。如电者。光烛阴黑之际。光去还成空也。梦幻泡影四喻。喻法本空。露电二喻。喻法无常。本空则无常。无常则归空。故法法本无法也。如是观者。不动不静。不生不灭。无为无不为。定观止观。更无异法。
佛鉴和尚示众。举僧问法眼。不取于相。如如不动。如何。法眼云。日出东方夜落西。其僧有省。若也于此见得。方知道旋风偃岳。本来常静。江河兢注。元自不流。
憨山曰。琴瑟虽有妙音。非妙指不能发。众生虽具妙心。非妙观不能显。故示三观门。曰空观。曰不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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