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注疏卷下(10/21)
法身流转诸趣。动作施为。如水成波。则波无异相。若内证一心。本无异相。外应随机。寓名应相。即应相。即应身而无应身异相也。
△二破法身一相。
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疏。既微尘聚而为界。故界即非界。今现住本位故亦名世界。以喻法身原本应身异相。而成法身。故法身一相。了不可得。又则佛身无为。本不堕诸数。岂有一相而可异哉。
△三破一异合相。
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至)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
疏。前示应无异相。后示法无一相。今既一异之相不存。况存一合相者。善现又恐法众堕一合相见。故复示之曰。世界虽尘聚成。有似一合相者。然一合相者。即非一合相也。所以然者。若尘既聚为界。中间合相。又从谁立。因随世俗言说。假名一合相者。故佛印证尊者曰。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也。但凡情堕于心识。种种执取计量之见是故佛法性体本是离垢。凡情不了。于无言说中。堕于言说耳。以上破非一异合相已竟。所谓法体如如。无自相也。
△四破凡夫堕我相见。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至)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
疏。由前法无自相。法身真我又从谁得。故佛断尊者疑曰。若众生自堕情执不空四相。反云如来亦有四相之见。故佛徴尊者曰。若人云佛有四相我见是人解我所说义不。尊者顿会佛意。答云不也。是人不解佛义不见如来真法身我也。
△五示真我体。
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假观)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示空观)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中观)。
疏。何以故下。重徴真法身体。所云真法身体者。由随世俗假立我说。今溯本穷源我即非我。见即非见。是名真我真见。真法身体也。
△六示真知见。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至)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疏。佛示初心大士欲得超无上菩提者。莫堕心意识见。而求佛真法身体。夫真佛法身体者。以无分别智而知。以无分别见而见。以无分别信而解。是为得真知。真见真信真解。是故信解理圆。智无生见。岂生法相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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