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注疏卷下(7/21)
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
疏。若佛计度生见。则生界不空。堕于四相以实无生度。故生界不减。佛界不增。是故达平等者。生无生相。佛无佛相。
△三示假我非堕情见。
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至)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疏。如来示云有我者。不见我非我耳。虽云我者。随世俗谛。说假我意。然而自证分际中。独无伴侣。谁云我耶非我耶。
而凡夫之人见佛云我。则云佛尚称我。云何是非我耶。故佛示云。若计我者。是凡夫也。若不计我则非凡夫。是圣见众生。即假名凡夫也。
△二十二断以相比知真佛疑。(此疑从第十七疑如来不应以色身诸相而来。分三。初诘探。二佛难。三佛遮)今初诘探。
须菩提于意云何(至)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疏。以三十二相者。应身也。观如来者。法身也。今佛击探尊者曰。汝可以在吾三十二相应身中。观法身如来否。尊者答云。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应身中。观法身如来也。
△二佛难。
佛言须菩提(至)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疏。由上善现即答以应身中可见法身如来。故佛恐尊者以佛法身。仍堕声色之量。随示轮王。亦同佛相。而难之也。夫轮王者。昔无非修施戒之福。未脱欲界果色。因福果熟似同佛相。即非无漏之色。是见爱色也。今佛转识成智。得有为无漏不堕诸数。即声色而非声色。同真际等法性。岂以轮王见爱之色而可类哉。故佛难示尊者曰。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即转轮圣王亦为如来矣。
须菩提白佛言下。即尊者一闻难语。乃彻悟如来法身顿离诸相。不可以声色境上而见佛法身也。所谓宗门法眼非是色边际事。岂虚谬语耶。
△三佛遮。
尔引世尊而说偈言。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疏。佛既见尊者。一悟法身非声色境。故重示偈证曰。若以声色见闻我者。是人乃堕凡夫遍计性也。岂见法身如来净妙之体也哉。是知要百尺竿头重进一步。十方世界顿现金身矣。
△二十三断佛果非关福相疑。(此疑从上不应以具足相观佛而来。分四。初遮毁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