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柔情的他(4/5)
容易让女人着迷。
“那陈叔叔那边……”叶嘉想起来她还有个养父,平时待她也挺好的:“你是不是和陈叔叔吵架了?”
“十二岁那年,你把我从孤儿院领回来,给我一个家,我很感谢你。”陶荻站直了身子,退了几步,远远看着他,嘴角掠过一丝苍白的笑:“你永远……都是我的……”
幽暗昏惑的烛影下,陈牧山将刀叉重重插在了带血的牛排上,隐忍着,沉声道:“你还记得大学的时候,那个姓林的家伙吧。”
开始懂得了很多,开始觉得,陈叔叔有时候的一些行为,是不恰当的,比如不准她锁房间门,晚上好几次他以为她睡着了,进她的房间,坐在她的床边,什么都不做,就那么坐着……这些,让她感觉不舒服和不对劲。她开始改变称呼,不叫叔叔,而是叫爸爸,可是他好生气,还摔了最喜欢的瓷器,发很大的火,不准叫爸爸。
叶嘉倒是不知道,傅知延的心思竟会如此细腻,有时候又有点文艺,坚硬冷沉的外表下,内心其实住着一个感情丰富的诗人,会说想念鹿州的飞雪,想念夏天的风,想她的担仔面……反正就是不会直说想她,甚至被叶嘉直白的言语撩得上了火,他也只会说,今夜要失眠了,不会说,想和你做。
陶荻咬咬牙,终于还是上了车,轿车启动,呼啸着……转出了街区,上了大路。
“首都的雪比鹿州来得更为迅猛,纷纷扬扬,若有机会,你来,我带你去看上了银妆的故宫。”
突然有一天,她长大了。
陶荻考上了首都的大学,终于要逃离的时候,陈牧山却用尽一切办法和手段,把她留在了本城,进了s大,并且不准她住宿舍,而是住家里,每天派人接送她,几次激烈的冲突之后,陈牧山的心思意图,已然暴露无遗,陶荻明白了这些,除了恶心没有更多的感觉,她毫不犹豫便退了学,开始赚钱,想要离开陈家,自立生活,远远逃离那个男人。
像一个精心打扮的洋娃娃。
“三十儿怎么了,难不成你还要回去陪你那扑克牌脸的舅妈过大年啊?反正都是一个人冷冷清清,不如跟姐出去玩儿。”
陈牧山突然笑了起来:“小荻,你还真是天真得可爱啊!以为找个条子,就能保护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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