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宗实录四(1/50)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春正月乙未,上谓:「边卒不肯用命,何能得力?」令户部取银二万两,兵、工各一万两,发刘筹给犒官军。徐阶曰:「春防既赏,秋防将引以为例,赏则不以为恩,不赏则适以生怨,不若足其粮饷,而赏则以待有功。」上深然之。
二月甲寅,礼科给事中辛自修言:「平易悃愊之吏,投之以盘错,则事废而民多玩;挥霍卓越之才,当之以安静,则更张而民必扰。故铨才要矣,而量地犹急焉。即如近岁考察,大名府属以谴去者居十之一,而顺天府属居十之五,岂辇毂之地尽为匪人,而畿旬之一隅独贤良若是多哉?今宜分别议处:若铨选时,必择才力有余者居其难,而以不足者居其易;若考绩时,必于难者求之恕,而于易者责之详;若推升时,必使难者无淹滞之叹,而易者有循阶之久;若黜罚时,则于易者必尽其法, ( 「则于易者必尽其法」,「于」原作「必」,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三0嘉靖四十三年二月甲寅条改。)而于难者量原其故。庶天下无不可治之地,亦无不可用之人矣。
疏入,吏部请行抚按官,先据此以行举劾,而部中就此以斟酌进退之。诏可。
三月辛酉,热审法司系狱,宥死罪矜疑者二十一人戍边。
时原任给事中沉束系锦衣卫狱,不与热审例,束妻张氏乃上疏言:「臣夫得罪且十六年,家有老亲年八十有九,衰病侵寻,朝不保夕。昔臣因束年长无子,为娶一妾,未及到京,会夫下狱,乃相与寄居旅舍,岁月积深,凄楚万状。欲归养舅,则夫之饘粥无资;欲留给夫,则舅又旦夕待尽。臣夫累囚之臣,诚不敢复顾私家。切覩圣思旷荡,臣愿代之系狱,暂令臣夫送父终年,仍又趋狱待罪。」法司亦为之请,不听。
四月庚子,木、火、土、金四星聚于柳。
五月壬寅朔,日食。
甲寅,金星昼见。
乙卯,上夜坐庭中,御幄后忽获一桃。明日,复有一桃降。其夜,白兔生二子。未几,寿鹿亦生二子。群臣上表贺。上各手诏答之。
六月丁酉。京师重城成。
七月己未, (「七月己未」,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三六嘉靖四十三年七月己未条补。)礼科给事中辛自修,劾「总督戎政顾寰,不能开诚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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