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伊璧鸠鲁(8/21)
,在一个长时间里,保持着坚固物体中原子的位置与次序,虽然有时是混乱的。还有,在周围气体中,复合的“像”形成得很迅速,因为它们不必要一直到最里面都是充实的,并且还有一些其他方式产生这种存在物。这些想法与我们的感觉全不矛盾,如果注意一下在什么情况下感觉会给我们从外物带来清晰的形象,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它会带来相应的性质与运动的次序的话。
我们也一定要认定,当某样东西从外物进入我们时,我们不只是看见它们的形状,并且还想到它们的形状304。因为外物不能借助处在它们与我们之间的气体,也不能借助任何一种从我们流到它们的射线或流出物,来使我们形成关于它们本身的颜色与形状的性质的印象,————做得像影像那样好:与外物在颜色与形状上相似,离开对象,按照它们各自的大小,或者进入我们视觉,或者进入我们心中,迅速地运动着,并且以这种方式重新产生一个个别的连续物的形象,而且与原来的对象保持相应的性质与运动的次序,当它们刺激动感官时,这种撞击是由于具体物体内的原子振动所造成的。
我们由于心灵或感官的认识活动而得到的每个影像,不拘是关于形状还是性质的影像,都是具体对象的形式或性质,这是由于影像不断重复或留下印象而产生的。错误永远在于把意见加到待证明的或不矛盾的事情上面,而结果竟没有得到证明,或者竟发生矛盾了。因为,我们所谓真实存在着的东西,以及作为与存在物相似的东西而被接受的影像(它们或者是在睡眠者身上产生,或者是由于心灵或其他判断工具的某些其他认识活动而产生),这二者之间的相似,若不是有这种性质的某些流出物实际上与我们的感官接触,是不会出现的。若不是有他种运动也在我们内部产生,与影像的认识紧密相连,可是又不相同,谬误是不会存在的;而正是由于这样,假设认识没有得到证明,或是矛盾的,错误就发生了;但如它被证明了,或是不矛盾,那它就是真的。所以我们要极力记住这个学说,一方面为的是使依据清晰见证的判断标准不致被推翻,另一方面为的是使谬误不致像真理那样得到稳固的根据,因而把一切弄得混淆不清。
再者,听觉也是由于从对象跑出的一种流,这对象就是说话、发声、发噪音或以任何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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