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5/12)
恤。
甲辰。奉幣帛于住吉社。
乙巳。贈從五位上坂合部宿祢唐正五位下。右大臣從二位阿倍朝臣御主人功封百戸四分之一。傳子從五位上廣庭。贈從五位上高田首新家功封■戸四分之一。傳子无位首名。
八月丙辰。遣新羅使從五位上波多朝臣廣足等至自新羅。
戊午。伊勢伊賀二國蝗。
辛巳。周防國大風。拔樹傷秋稼。
冬十月丁巳。有詔。以水旱失時。年穀不稔。免課役并當年田租。
辛酉。粟田朝臣眞人等拜朝。」正六位上幡文通爲遣新羅大使。
戊辰。幡文通賜造姓。
十一月癸巳。設太上天皇百七齋于諸寺。
庚寅。遣從五位上忌部宿祢子首。供幣帛。鳳凰鏡。■子錦于伊勢大神宮。
丙申。改從四位下引田朝臣宿奈麻呂姓。賜阿倍朝臣。」賜正四位下粟田朝臣眞人。大倭國田廿町穀一千斛。以奉使絶域也。
壬寅。始定藤原宮地。宅入宮中百姓一千五百烟賜布有差。
十二月辛酉。供幣帛于諸社。
辛未。大宰府言。去秋大風。拔樹傷年穀。
是年夏。伊賀伊豆二國疫。並給醫藥療之。
二年春正月丙申。賜宴文武百寮于朝堂。
庚子。无位安八萬王授從四位下。
三月癸未。車駕幸倉橋離宮。
丙戌。正四位下豊國女王卒。
夏四月壬子。詔曰。朕以菲薄之躬。託于王公之上。不能徳感上天仁及黎庶。遂令陰陽錯謬。水旱失時。年穀不登。民多菜色。毎念於此惻怛於心。宜令五大寺讀金光明經。爲救民苦。天下諸國。勿收今年擧税之利。并減庸半。
甲寅。遣使巡省天下諸國。
庚申。賜三品刑部親王越前國野一百町。
丙寅。勅。依官員令。大納言四人。職掌既比大臣。官位亦超諸卿。朕顧念之。任重事密。充員難滿。宜廢省二員爲定兩人。更置中納言三人。以補大納言不足。其職掌。敷奏宣旨。待問參議。其官位料祿准令。商量施行。太政官議奏。其職近大納言。事關機密。官位料祿。不可便輕。請其位擬正四位上。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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