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28/31)
税司征收,留此崇文门一处,亦为中国略存体面,似可不必算入抵款之内。”萨曰:“唯海关加进口税,约每年总可多六百万”徐曰:“洋货肯允加税,
深感各位美意。”毕曰:“总理衙门所设之同文馆及出使各国人员,所需经费实无他款可筹,皆取给于海关税项,似可改由他处筹付。”徐曰:“同文馆费用无着,出使经费实无他款可筹断无因赔款不敷,将使馆撤销之理。”毕曰:“学口既□应设,若因此赔款致裁减出使人员,亦非各国所愿,此节可不论。义战裁减旗饷,每年约可省三百万”徐曰:“旗饷减甚难,即能裁减,而每年须付赔款,因而缺用甚多。此项节省之银,亦只可为自己补亏之用矣。”毕曰:“□□□事项每年可省若干?”徐曰:“水陆军不无可省,但难豫定确数。且□□□□究属空名,似可不必指名款目,但酌定每年摊还若干。除盐课常税及洋货加税,其不敷之数,而中国设法解足可矣。”
毕曰:“每年究能摊还若干?”徐曰:“至多一千五百万两。”
毕乃持洋笔算之。左右顾英德使而言曰:“如此须六十年,为期太远能三十年还摊更好。”徐曰:“一年三千万,断不能筹”毕曰:“洋税增至值百抽十,每年约可多收若干?”徐曰:“当可至千万以外。”毕曰:“如此则一年三千万不为难矣。”徐曰:“洋税虽约计可增至千万,但货物销数本自无常,若豫算数多,届时不足,将如之何?莫如每年只按六七百万两计算,届时如逾此数,亦可将下次应解之款提前早交,较为简易。”毕曰:“人丁税可办否?如每人每年征银五分,即可得银二千万两。”徐曰:“从前本有丁税,后来并入地粮,是以田亩赋课名为地丁之事。若再按丁抽税,是重征矣。”萨曰:“地亩亦可加税。”徐曰:“各省多有瘠薄之处,所获本属不丰,若再加征,恐贫民更多苦累,地方难期安庆矣。”萨曰:“然则办房捐如何?”徐曰:“房捐从前亦有省分办过,总未办成。因一经收捐,其店家则歇业罢市,其居民则诉屈呼冤,地方官无如之何。故此事甚不易办也。”萨曰:“闻土药较洋
药多至三倍,如每担征银六十两,可得一千余万”徐曰:“土药出产处多散在内地,并无扼要稽征之处,若税厘太重,偷漏更多,恐无实济。”萨曰:“印花税似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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