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9/31)
门仅管理天津城池暨土墙以内地方,现状天津县属境暨宁河县属之新河以南一带地方全行管辖,界内居民尽行保护该民人等,亦当恪遵本衙门所订律章办理。兹将各处地方划分五段。第一段系津城并土墙内以及附近土墙之三四里地方,所有村庄:席厂,东于庄,辛庄,白庙,小于庄,大直,沽田庄,小孙庄,四角寺,堤头,大红桥,西干庄,西沽,新庄,大觉庵,杨庄,小园,大园,东楼,小王,庄西楼,佟家楼,三义庄,贺家口,小刘庄第二段,谓之城北段,第三段谓之城南段,系由杨家庄起,至老米店止;此两段以河为界。
第四段谓之军粮城段,系由杨家庄起,至葛沽止。第五段谓之唐沽段,系由葛沽起,至海滨止。城外四段,每段俱添设司员一员驻扎。第二段名曰城北段司员,现派某充补,第三段名曰城南段司员,现派贾立尔充补,均驻天津。第四段名曰军粮城段司员,现派德格特充补,驻军粮城。第五段名曰塘沽段司员,现派渥勒寒芬充补,驻塘沽。各段内一切事务,统归各司员办理。民间事故,已在司员衙门呈控判审各节,该民人等若不悦服,亦可来本衙门上控。华历明年正月初七日以前,各村庄须公举绅董三名充当村正,开列该绅董等衔名清单禀报司员衙门存案。初十日以前,该司员等亲往各村与各董绅商办每村应设华捕若干并号衣款式须与天津相同各项事宜。至各处民人田产,光绪二十七年暂免上忙钱粮,如有税厘等项均归司员征收,给予收条为据。本衙门并四司员衙门西国官员,并文案翻译,及各项差役,均不准收纳民人礼物,如违查出惩办该民人等亦不得暗中馈赠。为此示仰各项民人知悉。特示。
○天津地方衙门新定巡捕章程
(一)天津城门,为军务上起见,自夜七点锺至晨五点锺即行闭锁(二)华人至八点锺以后,无故不得出街。若有不得已事故,必须外出,则当手提灯笼,遇巡捕上前盘问,即据实回答。
又不许三人以上同行,违则拘入捕房惩罚有不从者,可用武力强拿。倘或有杀伤情事,亦罪在本人,不在巡捕。
(三)外国捕头及中国副捕头,其左腕俱用白色记号,上用华字。凡捕头之命令,不得违拗,否则予以严惩。
(四)有华人尸骸抛弃街内,或仅有掩埋浮面者,当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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