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6/9)
平县。自雍正五年。设玉环同知。该厅经费未敷。以石塘等山划归管辖。而洋面仍隶太平。今经该抚查看。该山距太平县仅六十里。而相距玉环二百余里。耳目难周。请将该处山岙。仍归太平县管辖。至太平县旧设守备。把总。外委。各一员。兵二百六十五名。向无官舍。兵房亦多坍塌。请添建衙署。并于附近汛内。抽拨兵三十五名。凑足三百名之数。又象山县之石浦地方。虽设有昌石营千总一员。兵九十八名。而所设千总。例与都司按季分巡洋汛。如遇千总出巡。则石浦无专员驻守。应于象山协所属内。拨出左营守备一员。外委一员。兵一百名。移驻石浦。均应如所请办理。从之。
○吏部疏请、查从前恩诏。八十以上老民。给与八品顶带。此次恭逢恩诏。内开七十以上老人给与品级之处。应请酌照上次之例。将满汉七十以上者。给与九品顶带。八十以上者。给与八品顶带。九十以上者。给与七品顶带。百岁以上者。给与六品顶带从之。
○以故喀尔喀辅国公车登达什子达什丕勒、降等袭爵。
○戊戌。谕内阁、侍郎沈初在江西学政任内。于皂役之子焦模泰。违例混考入学。经饶昌期等告发。并不究讯确实。辄将原告斥革。转置焦模泰于不问。意存袒庇。非寻常失于查察可比。本应照部议革任。姑念其尚无受贿听属情弊。沈初。着加恩仍留侍郎之任。其革任之案。仍主册。
○己亥。上还宫。
○毕沅奏、痛剿灌湾腊太和山贼匪。升任安徽巡抚署湖北布政使汪新奏、贼匪攻破当阳县城。县令黄仁被害。奏入。谕军机大臣臣等、此次毕沅惠龄所办。尚属奋勉。但首犯聂杰人等尚未就获。而当阳又有匪徒戕官之事。未便即将该督抚交部议叙。至该县存兵无多。贼匪猝至。愿难责该令以失陷城池之罪。但失守时。若因力尽被害。或骂贼损躯。自应照阵亡例优恤。若祇系猝不及备。不过照例给予恤典。如为贼所拘。或尚有求生之念。致失体统。则不治以失陷之罪。已属从宽。岂可复使滥邀恩恤。此等名节所关。事定后。应彻底查明。分别办理。以示劝惩。将此谕令知之。
○命西安将军恒瑞、率满洲兵二千。进剿当阳教匪。
○命热河总管鄂辉、驰赴湖北军营剿贼。
○赏湖北军营兵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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