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七(4/8)
。贪黩营私。声名狼籍。而于奏报攻克石岘苗匪一案。据称由铜仁赶赴前敌。传谕各将弁四面兜围。并称亲见山梁有执旗指挥苗目。伊即传令带兵各员。向执旗之人指定放枪。立时歼毙等语。真似身在行闲。历历如绘。讵知伊竟安坐铜仁。并未亲身前往。公然以毫无影响之事。捏造虚词。冒功诳奏。其罪较重。彼时琅玕等审办。亦将伊桑阿问拟斩候。朕不待部议。特降旨改为绞决。今张诚基尚无贪劣款迹。即奏报办理义宁州匪徒一案。因恐迟到获罪。希图掩饰。而于声叙剿捕情节。尚非全属子虚。且伊究已亲身前往。于军务并无贻误。亦未有捏冒钱粮等敝□大。尚可稍从末减。张诚基、着从宽改为绞监候。交刑部监禁。余着照议完结。朕办理庶狱。于罪名轻重。悉视其人之自取。此案张诚基与伊桑阿情罪本殊。是以办理不同。并非严待满洲而宽于汉员也。将此通谕知之。
○戊寅。上还宫。
○以次辛祈谷于上帝。自是日始。斋戒三日。
○庚辰。上诣南郊斋宫斋宿。
○是日立春。顺天府进土牛春山宝座。
○辛巳。祈谷于上帝。上亲诣行礼。
○幸圆明园。
○御奉三无私殿。赐皇子亲藩等宴。
○御山高水长。赐王公大臣、蒙古王、贝勒、贝子、公、额驸、台吉、及外藩使臣等食。至癸未皆如之。
○壬午。上御正大光明殿。赐朝正外藩等宴。作乐赐酒。如除夕仪。
○谕内阁、庆桂等奏、恳请刊刻御制诗初集颁示中外一摺。朕万几余暇。偶事摛毫。本不欲与文士逞藻矜奇。传播艺苑。但自元年受玺。日侍皇考训政。凡厘纲剔纪决胜筹几诸大端。无不寅承指示。见诸施行。往往纪以吟咏。迨四年后夙夜孜孜。亦惟在以军务民生雨旸水旱为念。篇章所积。大率纪捷勤民之什居十之八九。其泛览留题者绝少。朕素不喜风云月露之词。亦不欲以此擅场。敬思皇考高宗纯皇帝学集大成。奎章富有。每十二年为一集。编至五集。尚有余集。实古来诗人所未有。朕游艺篇章。曷敢上同圣制。意欲以八年为一集。今既据内廷臣工合词奏恳颁刊。着照所请。交庆桂等将元年至八年御制诗编为初集。缮校刊刻。
○癸未。上御正大光明殿。赐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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