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五十三(4/9)
吃紧。此时改建堤工。将来盛涨时、新筑之工。恐未足资抵御。且跌塘之处。总需填实堤根。方免汕刷。亦未可轻率从事。着戴均元等三人再行公同相度。通盘筹画。此时或照旧筑建义坝。究竟计需工费若干。计用时日若干。可期如式办竣。永资巩固。若如伊等之说。义坝势虽复建。祇能改建堤工。亦当计及该处为全湖水势汇归。一线堤工。未必即能扼御。或于大堤之外。另行添筑月堤坦坡之类。为重门保障之计。较为得力。计其工费又共需几何。时日又共需几何。是否于明年大汛以前。均可完毕。傥改建堤工、兴修复坝工、劳费不甚相远自。以复还旧规为是。傥目前形势。实能再建坝工。如何方可经久无敝□大。即行会商妥议。迅速奏闻。候朕酌夺。将此谕令知之。
○辛未。以翰林院侍讲学士法式善、右春坊右庶子承恩泰、充日讲起居注官。
○旌表守正捐躯甘肃盐茶厅民张可雨妻杨氏。
○户部议准、云南巡抚永保疏报、南宁、建水、石屏、镇沅四州县。开垦田九十七亩有奇。照例升科。从之。
○缓徵稻田厂旱灾虫灾租银。
○壬申。旌表守正捐躯江苏海州民朱有女朱氏。
○癸酉。上莅庄静固伦公主第。
○诣时应宫拈香。
○谕内阁、朕因四公主下嫁后。尚未临莅赐第。俯允所请。定于本日前往传膳。此亦典例之常。是以前经谕令值日该旗推班。各衙门如有引见官员。自可无庸带领。至应奏事件。仍应照常呈递。朕未明求衣。本日较常时更早。原欲披览事件后。前赴四公主第。回宫办事。召见臣工。尽属从容。乃本日文武大小衙门。竟无一事陈奏。如朕在彼果有竟日盘桓。或须晚膳后回宫。则尚可以此藉口。今朕于卯刻前往。膳后诣各庙拈香。回宫尚不过辰刻。为时甚早。岂本日各衙门竟无一应行陈奏之事乎。自系各该大臣等、耽于安逸。相率在家晏起。而转以仰体为词。实太不成事体。所有文武各该衙门堂官、均着传旨申饬。嗣后遇有此等临幸传膳日期。各该堂官仍应照常奏事。如再有藉此旷误者。必当一并惩处不贷。将此通谕知之。
○甲戌。上诣慈宁宫寿皇殿行礼。
○谕内阁、朕昨至四公主赐第传膳。是日外省并无一人递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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