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四(8/10)
通判、司狱、并保康县训导缺。改宜昌府司狱、为竹溪县丰溪巡检。移房县板桥巡检驻甎磨坪。以上同知、通判、知县、并陕西陕安道、汉中府、湖北安襄郧荆道、郧阳府、均改为题缺。下军机大臣议。至是议上。得旨、川陕楚老林地方幅员辽阔。近年开恳日广。客户增多。山深路险。稽查难周。该督等请将同知通判知县佐杂并守备千总酌量添设。及改选为题之处。系为因地制宜起见。军机大臣、吏兵二部、均各议准。着即照所议办理。至道府职分较大。若将陕安、安襄郧荆、二道。汉中、郧阳、二府。一概改为在外题补。不惟有违定例。且行之日久。易滋流弊。着不准改为题缺。仍照旧例行。
○调湖南按察使常德、为直隶按察使。广东按察使苏明阿、为湖南按察使。四川按察使陈中孚、为广东按察使。以四川建昌道戴三锡、为按察使。
○命调任贵州提督何君佐、仍为四川提督。以山西大同镇总兵官刘荣庆、为贵州提督。
○命广西提督马应国、来京。调云南提督李锦麟、为广西提督。四川提督罗思举、为云南提督。
○命吏部尚书刘镮之、工部尚书穆克登额、吏部左侍郎那彦宝、工部右侍郎陆以庄、修造城内空地房屋。给内务府三旗贫户居住。
○己丑。谕军机大臣等、据英和等奏、陈若霖将湖北军需案内、摊扣养廉未完银三百七十二万四千二百两零。咨请部示。应否遵恩诏免摊。查该省嘉庆元年至十年军需案内。例不准销银三百九十三万七千两零。奏明在于本省养廉内、各扣三成。扣至本年约应扣银四十万八千余两。今该督咨称止扣过银二十一万余两。与扣存之数大相悬殊等语。此项军需不准开销银两。系奏明摊扣养廉。何以按年核算。短扣银十九万八千两之多。其准否免摊。应俟户部奏明行知后方准免扣。何得以各州县意存观望为词。着陈若霖详细确查。有无朦饰情弊。据实覆奏。再交户部核办。户部摺着发给阅看。将此谕令知之。
○命理藩院右侍郎明志、仍管太常寺事。
○调贵州安义镇总兵官刘国庆、为山西大同镇总兵官。以安徽安庆协副将达淩阿、为安义镇总兵官。
○修山西汾河堤堰。从巡抚成格请也。
○庚寅。谕内阁、颜检奏、革员饰词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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