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十五(8/17)
陆路总兵相当缺出。再行奏补。台湾镇总兵。兼辖水陆营务。为全台重镇。并会同该道、办理一切刑名案件。责任甚钜。着该督随时留心察看。傥明保不胜台湾镇之任。即据实奏闻。候朕另行简放。以重海疆。毋任贻误。将此谕令知之。
○以詹事府詹事鲍桂星、充日讲起居注官。
○以福建候补总兵官明保、为台湾镇总兵官。
○戊申。谕内阁、富俊奏、移驻京旗住房情形一摺。双城堡现修成住房四十所。今春移住京旗五十三户。即不敷住。前经降旨。令该将军将备料三十六所。赶紧修盖。以备栖止。兹据富俊奏称、吉林地方。向无甎灰等窰。须招商豫发价银。始能烧造备用。自系实在情形。着该将军到任后。赶紧再修京旗住房一百所。备来年愿往各户居住。并着嗣后视移住户口之多寡。豫为盖房百余所。令承修工员。具结保固十年。每年俱照此办理。
○又谕、松筠等奏、调剂三姓薓务一摺。吉林三姓地方。每年额放薓票。常不足数。该城除烧锅之外。并藉贩买皮张各商。通融津贴。以资接济。惟该商等应交貂皮税银。向在吉林完纳。程途较远。恐滋偷漏。兹松筠等奏、请令就近于三姓副都统衙门纳税。着富俊到任后。体察情形。悉心筹议。据实具奏。
○又谕、嵩溥奏、筹增省城书院经费一摺。粤西省城秀峰宣城两书院肄业生童。近来就试人数较多。膏火不敷支给。据该署抚查明司库内膏火项下。历年盈余。按道光三年岁底册报现存银三千七百余两。又续收银七百余两。共存银四千四百余两。除留备道光四年支用膏火外。尚余银三千两。着准其提出置买田亩。每年所得租谷粜价。即以增添膏火。或于每年甄别之期。多为录取。俾单寒之士。藉以专心肄业。用示朕雅化作人至意。
○又谕、松筠等奏、双城堡各项砍伐木植。请由该处协领、给发各屯丁照票。令其伐木。并在凉水泉山南迤东、至舒兰霍伦拉林等河。划分界址。安设卡伦。其界北空出荒甸。拨给乌拉所属包衣旗兵垦种。以为补立马匹之需。俱着富俊到任后。确加查勘。妥议具奏。
○又谕、曾燠奏、清查运库完竣。摺内称历年商捐。有带缴部饭补平银十七万四千九百三十八两零。又淮南商捐嘉庆十五年高堰漫口备买柴料银二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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