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八十一(7/18)
此信。令其折回。其言究竟得之保人。并折回改道。究系何人主见。着长龄密加确访。据实覆奏。又据常德等奏、喀什噶尔逃出黑帽回子爱孜木沙等、供出贼目伪密喇布伯克委任提、伪阿奇木霍扎什、俱在前开贼目名单之外。着查明悉行捕获。以净根株。再昨据富俊、那彦成、条陈善后事宜各一摺。着将原摺发给长龄阅看。与前次寄给之松筠、鄂山、条奏各摺片。同哈哴阿、杨芳、一并筹酌妥议具奏。将此由六百里谕令知之。
○又谕、据常德等奏、喀什噶尔逃出黑帽回子供出各贼目。并据托放莫特探报。喀什噶尔所有霍罕安集延围城贼匪。闻有大兵前来。俱已逃窜出卡等语。所奏均悉。该逆匪等虽已逸出卡伦。未必全行远窜。现在胡超等带领大兵。计已到彼。不难克日剿除。该大臣等仍当抚驭兵回。随时侦探。妥为防守。毋得稍有疏懈。将此谕令知之。
○户部奏、本年十一月会议章程。请将外省报捐监生已发执照。应缴正实收。定限近省一年、远省十五月。缴送到部。逾限者该管官议处。该生不准作为监生。盖以执照为监生报捐凭据。若执持实收。即准作为监生。是执照之外。多一凭据。即恐多滋假冒。是以严定期限。豫防弊窦。惟查未定章程以前。已颁执照。未缴之正实收。若照新定章程办理。逾限者不准作为监生。该生等未免屈抑。若不照新定章程办理。又恐前后轇轕。不能一律清厘。相应由部行文各省督抚。查明十年十一月以前。捐生已领执照。缴回正实收。尚未送到部者若干。令即送部。其未缴正实收。现存司库执照若干。即行分给捐生。换回实收送部。自接到部文之日起。统限二年一律清厘。二年以后。不准仍执实收作为监生。其有遇便在部换照者。查核案据相符。亦准换给。将原颁本省该生执照追缴。亦以二年为限。至十年十一月以后。均照奏定章程办理。以归画一。从之。
○修湖北公安、监利、二县堤工。从总督嵩孚请也。
○以捐修广东广州府属堤工。赏廪贡生伍元薇举人。一体会试。督修知县杨砥柱等下部议叙。
○以捐助军需银十万两。赏广东捐纳道员伍元华盐运使衔。
○壬辰。上诣大高殿行礼。
○幸瀛台。阅冰技。
○谕内阁、御史卞士云奏、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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