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七十五(8/15)
命。将沉志亮正法枭示。劄知该夷目、遂将汛兵三人交出。数月以来。一切安静如常。得旨、所办万分允当。可嘉之至。朕幸得贤能柱石之臣也。
○减免直隶安、隆平、宁晋、河间、文安、永清、天津、东安、八州县积水歉收地亩旗租粮赋。
○辛巳。谕内阁、本月二十一日。奉移皇太后梓宫于绮春园。前曾降旨朕即在绮春园内苫次居住。兹复据王大臣等合词吁恳。以朕春秋渐高。若朝夕居于苫次。恐稍失调卫。转非所以上答皇太后平日慈爱之心。下慰中外臣民之望。不得已勉如所请。于奉移礼成后。仍回慎德堂居住。
○又谕、福济陆建瀛奏、通筹湖河大局。酌拟添塘避闸。绘图呈览。并查明河督等办理迟误。请分别议处严议革职各一摺。又片奏、酌筹筑坝疏通海口情形。又陆建瀛另片自请议处各等语。览奏均悉。本年河湖受淤较甚。现经福济、陆建瀛、周历亲勘。悉心体察。所有酌议添塘避闸。并以时启放各坝。及对坝逼溜。攻刷海口之处。自必各协机宜。确有把握。着即照所议。责成陆建瀛、会同河督。随时督饬认真妥办。总期疏通畅顺。启闭得宜。漕运既可遄行。湖河亦免漫溢。方称妥协。经此次筹办之后。明岁傥复淤浅误运。甚或河流横决。均惟陆建瀛、及该河督等是问。恐非仅赔修所能了事也。至现在回空帮船。放入运河后。果否畅行无阻。能否保其不误归次。迄未据福济等、详细声叙。实所不解。并着查明迅即覆奏。以纾朕念。福济、于办理妥协发摺具奏后。即行回京复命。其陆建瀛自请议处。并福济、陆建瀛、奏参河督、河道、厅员等。应行议处严议革职之处。均俟查明各帮军船。能否归次具奏到时。再降谕旨。
○又谕、本月二十三日立春。所有春山宝座等项。均着毋庸呈进。
○贷直隶通州里河五闸排造剥船银。
○壬午。上诣慈宁宫大行皇太后梓宫前。行殷奠礼。
○谕内阁、裕泰奏、审明总兵同知互相禀揭。分别定拟一摺。湖南绥靖镇撤任总兵祥麟、不洽舆情。办事乖谬。着照拟交部严加议处。永绥厅同知翟诰、办理尚无不合。禀揭亦出有因。惟失察差役赌博。责革后并未通详。殊属疏漏。着交部议处。
○又谕、本日据杨殿邦驰奏、节逾大寒。回空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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