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七十一(10/12)
。强加抑制。本日复据王大臣、合词吁恳节哀。请遵皇考宣宗成皇帝成宪。着俯如所请。每日奠醊后、仍居养心殿。所有大丧礼仪。着派恭亲王奕怡亲王载垣、大学士裕诚、尚书麟魁、全庆、敬谨管理。一切应行事宜。并着详稽旧典。悉心核议。随时具奏。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自是日始、上居养心殿。
○辛未。孝懿仁皇后忌辰。遣官祭景陵。
○卯刻、上诣慈宁宫大行皇太后几筵前、行朝奠礼。午刻、行午奠礼。申刻、行夕奠礼。自是上每值供奠行礼。哭必尽哀。
○谕内阁、向来各督抚、将军、府尹、及盐政、关差、织造等、例贡方物。着期年内暂行停止、候传。
○又谕、大行皇太后大事。除轮应年班来京之蒙古王公台吉等、遣员进贡。及唪经呼图克图喇嘛、仍着照例来京外。本年应行来京之后藏呈进丹书克堪布。业经由藏启程。着仍行来京。其余年班之堪布。内外扎萨克、阿拉善、归化城、杜尔伯特、乌梁海、土尔扈特、浩硕特、伊克明安、等处之汗、王、贝勒、贝子、公、额驸、台吉、塔布囊、公主之子孙。无论御前、乾清门、在外行走。及回子、伯克、土司、土舍廓尔喀等。均过二十七月。各按应来年分。按班来京。
○又谕、英秀等奏、哈萨克汗阿拉坦沙喇、现因年老、愿将汗爵移于伊侄台吉绰坦、据呈转奏请旨一摺。哈萨克汗阿拉坦沙喇、现在年老。不能办理哈萨克事务。即着照所请。将所遗汗爵。赏移于伊侄台吉绰坦。以便约束所属哈萨克等、办理游牧事务。
○谕军机大臣等、前据怡良等奏、<口英>夷欲令兵船赴北洋帮捕海盗。已饬署苏松太道、谕令该夷毋庸前往。本日据崇恩奏称、七月初二日。有三桅火轮船一只。两桅夷船二只。无桅火轮船一只。先后驶至之罘岛海口。据称上海、甯波、公雇火轮船一只。外借夷船二只。并呈出船照、及苏松太道谕帖。旋即驶往奉天。追阻不及等语。<口英>夷通商船只。止准在五口往来。山东奉天洋面。皆非该夷应到之地。火轮船虽由商雇。究属夷船。岂可任听商民驾驶北行。致令夷船溷迹。怡良等、既经谕知该夷领事。着即饬令将北驶船只、迅速追回。即商雇之火轮船。亦一体撤回。不准擅向北洋开驶。甯波雇备此船。何以未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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