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六(4/10)
草木之花。当其初开时。非不鲜艳可悦。然而不能经久者。以其气薄也。朕以为文章之道。亦复如是。又谕诸臣曰。朕即位以来。不曾召尔等入见者。非朕懒于接见臣工。不加训勉也。天下之达尊有三。朕之爵则居天子之位。论德与齿。不及我皇考。皇考才识卓越。历练政事。已数十年。凡训教臣工者。至周至悉。今朕所用之人。皆皇考所用之人。尔等如能敬念皇考之训辞。朕亦何容再为告诫。但朕冲年践阼。即位已经半载。从未见诸臣有直言朕过。岂朕所行之事。悉能上合天理。下协人情与。嗣后务须直言无隐。朕不欲特召尔等。故于今日读卷时。为尔等言之。又谕、近来各省督抚奏章。俱欲迎合朕意。诸事从宽。夫宽则得众。未尝不善。但此时请用宽之督抚。即前日请用严之督抚也。前后异辙。俱属揣摩。总不肯就事论事。此朕所不取者。又谕、都察院左都御史福敏等曰。朕闻各省被参人员。在尔衙门具呈者甚多。办理颇难。夫参革之员。许其呈诉者。惟恐下有冤抑难伸之处。或其中不无可用之才。基不可长刁风而开侥幸之门也。尔等须慎加分别。果系事属因公。审无赃私者。验看其才力可用。奏闻引见。其因私事被参。或审有赃罪者。不得准理。至阶级崇卑。亦宜定有界限。文官自知县以上。武官自守备以上。方许查奏。其佐杂微员。不得妄行呈诉。谕毕。诣臣捧卷退出。
○赏尚书房行走翰林任启运、余栋、雷鋐、官房居住。
○免河南郑州、临河、等地方。雍正十三年额赋。及湖南沅州。雍正十三年应徵耗羡、有差。
○礼部议准顺天学政钱陈群奏称、童生覆试论题。请将小学与孝经兼出。从之。
○己巳。赐一甲金德瑛、黄孙懋、秦蕙田、三人。进士及第。二甲蔡新等、九十人。进士出身。三甲兴泰等、二百五十一人。同进士出身。
○庚午。总理事务王大臣议覆、工部尚书来保奏、满洲人员。补用绿旗将弁员缺。与绿旗各官。控制北边。酌量训练。彼此相资。实于地方大有裨益。酌议自山海关、以至杀虎口。自杀虎口以西、至保德州。并古北、宣化、大同、所属地方。俱系沿边关隘。近京要地。所有副参游都守一百三十三缺。请以三分留与绿旗补用。以七分给与满员补用。其应用绿旗者。照例推补。应用汉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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