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七(10/12)
。以永定营复社溪千总移驻。外委一员。以黑松关外委改拨。大剌司、添设外委把总一员。均应如所请。从之。
○是月。江南总督赵宏恩奏、拏获盐犯。得旨。缉拏私枭。丝毫不可宽纵。看来该县办理。似觉过软。即卿亦不可稍存姑息也。
○江南总督赵宏恩、江西巡抚俞兆岳奏、江西营务。因亲验、办理稍迟。得旨。即云必须亲验。亦何至迟至二年之久哉。至所办理。尚为合宜。然在实力奉行。不在片摺之陈奏也。
○江南总督赵宏恩、署两淮盐政尹会一奏、请将两淮存余之垣盐。运至镇江府。转发认运镇江府属之浙商。按照浙引行销。其引课、在浙江运库完缴。以淮盐之有余。济浙盐之不足。而且镇江府属、得此接济。则应运镇属之浙盐。又可转济多郡。盐觔并得宽裕。价值均可平减。得旨允行。
○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奏、查勘毛城铺迤下河道缘由。得旨。嵇曾筠、乃熟悉河务。识见明通之人。据奏工程、尚在今冬明春之时。可于亲身查勘后。据己见咨商。即称朕旨。令其妥议。必有裨益。胜似朕之面谕也。
○又奏请、河工效力通判陈齐睿、知州姜培恩、彻回原籍。得旨。此系应行参奏之事。聊以处一警百。何可以外结请旨乎。虽然。如今于此等事件。能直陈无隐者亦鲜矣。汝此奏。朕甚嘉之。
○闽浙总督郝玉麟奏。禁戢奸徒私贩。酌办贫穷老少男妇、负卖盐觔。得旨。此奏在事后之调济则善矣。若未雨之绸缪则未也。故传云。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夫朕之本意。岂令其如是哉。天津淮盐等处。皆有此弊。已经部议矣。卿其酌量妥办可也。
○户部尚书署湖广总督史贻直、遵旨酌议、大学士署湖广总督迈柱疏请、原任督臣额伦特所带驻荆满洲兵丁。顶食督标马步粮饷八十名。应悉行彻回。交荆州将军管束。得旨。应如是办理者。
○两广总督鄂弥达奏、酌定盐务规条。一、近场贫难茕独。许挑负四十斤以下。在本境易米度日。透越外境。以私盐论。一、各场埠巡丁巡船。扼要巡查。不便概行停止。得旨。此奏朕嘉是之外。别无可批谕。一一照卿所请行。别有旨谕部。
○漕运总督程元章奏、督押漕船。依限抵通。得旨。总漕之任。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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