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七(11/12)
督催运丁。整饬漕标一事。较之浙抚。实为易为。若再不尽心竭力。而有所游移。则汝为无可用之才矣。勉之戒之。
○前四川总督黄廷桂奏。府厅州县佐贰教职等官。应得廉俸。布政司逐一开明。檄发该管府州。于遣官拆封之便。一面扣留。一面通报。得旨。告之新抚臣。令其酌议。俾微员不至拮据可耳。若更张定制。恐启不肖有司、私拆挪移之弊。乃不可行者。
○福建水师提督王郡奏、公项买谷贮仓。借给兵丁。各兵不用买米。而民间时价渐平。得旨。此事、汝料理甚属妥协。
○广西提督霍昇奏、巡抚金鉷、言躁而失实。志骄而气浮。失封疆大臣之体。得旨。金鉷原属不妥。不因汝奏后始知也。
○江苏巡抚顾琮奏、拏获私盐。及执旗闹市一案。得旨。此事汝等办理殊属不济。较之李卫、不及远矣。可与赵宏恩共观之。
○江西巡抚俞兆岳奏、恭谢圣训。得旨。汝初任江西巡抚。凡事不可不公忠自矢。抚恤与整饬、并行不悖。然后为能画职也。
○又奏、亲勘移镇形势。区画缘由。得旨。汝前奏请私访。是以朕未俞允。若地方上有必应亲勘之事。可具题报部。明行勘视。何庸私访为哉。
○又奏、增添战守兵丁。召募勤干捕役各事宜。得旨。诸事惟在汝公平料理。久后还朕一是字而已。至于目前、即一二事妥当。亦不足谓称巡抚之职也。
○湖南巡抚钟保奏报、逆苗已经剿抚平定。黔省难民。逃入楚境者。回籍复业。得旨嘉奖。
○河南巡抚富德参奏、汝宁府知府徐石麟、瞻徇属员。信阳州知州艾淳、匿灾不报。兼有贪劣实迹。得旨。是。参一二不能爱养百姓之属员。何用如此费笔墨乎。至被灾州县。尤当加意赈恤。
○稽察归化城给事中永泰奏、雨旸时若。得旨。忻悦览之。但不可年丰则奏。遇灾则掩饰也。汝条陈数件。已交总理事务王大臣密议矣。汝此奏朕甚嘉之。凡臣之事君。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方为尽职。况汝现居言职乎。汝所知、奏闻于朕。其可行与否。朕自有酌量。
○直隶副总河定柱奏、与总河刘勷、会议河务。得旨。河工之利弊。是显而易见之事。将来自难逃朕之洞鉴。岂先入之言、所能隐饬乎。看汝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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