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一(13/14)
穷民。所当加意赈恤。勿致失所。
○户部尚书、署湖广总督史贻直、湖南巡抚钟保、奏酌拨湖北武汉等属、仓贮捐谷。碾米五万石。湖南常衡等属、仓贮捐谷。碾米五万石。运至常德。转运沅州。俟黔省需米。即差员转运。似属捷近。得旨。办理甚属妥协。
○江西巡抚俞兆岳、奏报雨泽调匀。得旨。忻慰览之。但江西亦颇有被水之处。岂可过为夸耀之词。
○湖南巡抚钟保奏、长沙府所属。山水涨发情形。得旨。此等赈恤。乃济民间目下之急者。若待奏请。则缓不济事矣。此等颂圣之词。朕殊厌观。
○河南巡抚富德奏、救荒之策。止凭社仓册籍。尚未尽善。请令各该地方官。每于冬间春初。点查保甲时。即将逐户男妇大小名口。填注册内。则无事之日。贫富已按籍而了如指掌。设遇赈济。自无脱漏。而胥役之浮冒侵渔。均无所容其伎俩。得旨。此事已遍密谕各省督抚。原各令其因地制宜。以期有利而无弊也。可照汝此议。先行于豫省。一二年后。俟有成效。他省若不如此。则朕再降谕旨耳。
○又奏赈务办竣。得旨。似此散赈之报。应将从何日起。至何日止。目下可以足食。不赈亦不至于饥饿。然后谓之周详办理也。第云散过若干。令朕如何批示。
○河南按察使隋人鹏奏、巡抚富德、吏治废弛。操守难信。定例故违。纷更滋弊。四款。得旨。抚臣之去留。岂汝等藩臬一摺、所能摇动朕听哉。能赞助者、竭力赞助之。不能赞助者、虚心平气。听抚臣之自处。若抚臣有大过。亦终不能逃朕之洞鉴也。若此摺之奏。功过居半。何则。富德之器。原非朕十分赏识也。但汝若一字不密。则是自取罪戾也。
○又奏、淮宁、商水、等县。河水泛溢情形。得旨。是。地方水旱之事。即不成灾。亦必如此直陈无隐。方是。
○山西巡抚觉罗石麟奏、雨泽情形。得旨。览。大同所属。若有应行赈济情形。必早为奏闻。方于事有益。
○陕西巡抚硕色奏报武功县被水情形。得旨。览。被灾之民。虽甚小之安。而抚恤亦不可疎忽。
○广东巡抚杨永斌奏、增城县、嘉应州、雨水涌涨。及潮州坝岸坍卸情形。得旨。被安难民。加意抚恤。勿致一人失所。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