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五(3/9)
○己卯。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是日。遣官诣天神地祗太岁等坛。四海之神。致祭谢雨。
○庚辰。上诣寿皇殿行礼。
○遣官祭火神庙。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朕因今春雨泽愆期。米价昂贵。恐小民有艰食之虞。令于京城附近地方。设立八厂。发仓贮米石。减价粜卖。特派御前侍卫官员等、前往办理。伊等敬谨奉行。办理妥协。殊属可嘉。着交部议叙具奏。
○吏部议覆、两江总督庆复参奏、俞兆岳、派捐受馈各款。查俞兆岳今升臣部右侍郎。应革职。其款迹应行现任江西巡抚岳浚确查。具奏到日、交刑部核拟。得旨、俞兆岳着革职。余依议。
○补行浙江、四川、两省。乾隆元年大计、卓异官十九员。
○户部议准、广西巡抚杨超曾疏称、怀集县属、有银铅并产之荔枝山矿。原有开残旧垄。并无干碍民间田园庐墓。试采有效。请准开采。照例抽课。从之。
○辛巳。谕总理事务王大臣、御史马起元所奏、山东、直隶、两省运河水泉。近多湮塞。闸坝亦已倾圯。请敕河臣督抚悉心筹画一摺。又尚书来保所奏、河南卫水。固济漕运。亦灌民田。请令该抚会同总河。详察地势。务使漕运不患浅阻。民田亦得灌溉一摺。着侍郎赵殿最、侍卫安宁、前往。直隶、则会同总督李卫。山东、则会同漕运总督补熙。巡抚法敏。总河白钟山。河南、则会同署巡抚尹会一等。查勘妥议具奏。
○户部议奏、原任营田观察使陈时夏、进有区田书三册。并疏称、农政全书内。有营治区田之法。并云始自伊尹教民粪种。每田一亩。可收谷六十六石。又见山东聊城县知县蒋尚思、所刊教民区田法。并直隶清河同知方鸣夏、所刊区田录要。细加询问。俱有成效。惟虞冰雹虫灾。不虑水涝亢旱。于北五省、更为有益。古称每亩可得谷六十六石。今斗可得二十石。少亦可得十三四石。是收获之广。无有甚于此者。又于区田四面。凿井浇灌。是备旱之法。未有善于此者。但每田一亩。约费工本银三两。百姓无此力量。所以不能举行。臣请遴选贤员。暂租民地。官种官收。借给工本。秋收之后。仍即归还。先行试种。俟着有成效。然后推广通行。查周制、田有一易再易之别。汉赵过有歇田之法。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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