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十六(5/8)
总之朕施宽大之政。而诸臣益当存谨饬之心。诸事秉公。绝去弊窦。则可以成朕宽大之治。而长享福庆于无穷。若因宽成玩。故智复萌。则姑容于此日者。朕必综核于将来。即朕之子孙。亦必无听其玩法欺公。不加重惩之理。是不肖臣工。纵能侥幸于一时。仍不能脱然于身后。人非至愚。亦当猛省及此。况我皇祖皇考之宽严相济。乃审时度势。至当不易之成宪。后世子孙。岂能外此以求治天下之道乎。古人云。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此言在上者当如此存心耳。若人臣不知谨守绳墨。而欲以此为自便之术。则诸弊滋长。国法废弛。又岂可以为训乎。将此晓谕内外大小臣工共知之。
○户部议准、贵州总督兼管巡抚张广泗疏称、黔省惟天柱、开泰、二邑。向有岁贡坊仪银两。请将阖属州县。一体遍给。从之。
○以大学士鄂尔泰充经筵讲官。
○免直隶沧州、衡水、青县、河间、四州县。兴国、富国、丰财、严镇、四场。乾隆三年水灾灶地额赋。并缓徵旧欠。各有差。
○丁亥。祭先师孔子。遣和亲王弘昼行礼。
○谕、朕昨阅工部月摺内。办庆成灯领银三百两钱二百串等语。朕因工部工程。近来每有冒销之弊。看来此灯。不过略为粘补修理。何至用银如许之多。且朕恭祭。太庙时。见灯穗颜色。俱已不鲜。是以降旨。令工部堂官详查具奏。今据工部查奏内称、新造庆成灯。发过银三百两钱二百串。系豫领之项。俟报销时将应找应缴之处。核实准销等语。凡有工程。例应先估后领。岂可一任司官冒领侵欺。纵有缴还。亦不过因朕降旨察查。比寻常多交数十两。岂有将大半缴还之理。明知浮冒。始令查奏。该堂官等、竟以朕为不谙事务。并不据实查奏。任意饰词朦混。甚属乖谬。着将工部堂官等、交部严加议处。
○添设贵州定番州州判。分驻大塘。从贵州总督兼管巡抚张广泗请也。
○缓徵长芦商人乾隆二年、三年冬季、未完盐课。
○戊子。孝康章皇后忌辰。遣官祭孝陵。
○补祀征准噶尔北路军营、及贵州征苗、应入昭忠祠人等。谕、我朝自龙兴以来。凡大臣官员。俱奋勇争先。同心宣力。翼赞皇猷。平定天下。以成大一统。前此效命疆场之大臣官员兵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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