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十一(5/10)
外任。仍请内用。与朕前旨并不相违。博尔和过于苛求。妄行参奏。着交部察议具奏。
○以贵州黔西协副将康世显。为云南鹤丽镇总兵官。
○庚子。谕军机大臣等。数月畿辅一带。雨泽未降。倘再不得雨。收成歉薄。民食艰难。不可不预为留意。今岁南漕到津颇迟。沿河地方。或有应须截拨之处。着总督孙嘉淦悉心酌定。于尾帮内。截留若干。亦有备无患之道。尔等可密寄信前去。令其确议回奏。
○兵部议准。直隶河道总督顾琮疏称。永定河工程险要。额设河兵一千二百名。又石景山河兵三十名。遇有事故。开除募补。及支放钱粮。专责南北两岸千总管理。仍由各厅分任稽查。窃思、兵额众多。钱粮重大。千总难以专司。而各厅俱系文职。又有经管工程。请照南省河营千把、统归将备管辖之例。于永定河添设守备一员。驻劄固安县地方。凡开募河兵、支放钱粮事务。千总分司。仍听守备管辖。从之。
○刑部议准。升任广西巡抚杨超曾疏言。湖南入籍四川民人犯流。向照土着。发往粤西。乡关密迩易以脱逃。请按应流道里。酌为变通。嗣后如遇此等流犯。照甘肃、云、贵、发遣四川之例。转行发往三省。其原籍民人。仍照定例。从之。
○辛丑。谕曰、大学士朱轼。向抚浙江。正躬率属。洁己爱民。浙人至今感颂之。大学士稽曾筠。管浙江督抚事。督修海塘。具有成效。生民受其利益。此二臣者。均应祀于浙省贤良祠。以旌劳绩。以慰舆情。该部即遵谕行。
○免江南通、泰、淮、三分司。所属丰利等二十四场。乾隆三年被灾。应徵三年压徵二年折价银二万一千一百七十六两有奇。其余应徵银两。照例分年带徵。
○工部议覆。直隶河道总督顾琮疏称。北运河之李家庄等处堤坝。工程险要。应培筑高厚。李家庄缕堤外面。加培三十九丈。缕堤后旧月堤。加培二百丈。十百户临河缕堤加培一百丈。月堤二百六十丈。月堤下建筑隔堤五十丈。中丰家庄筑重堤一百八十丈。甘罗寺庄东筑重堤一百八十。丈下坡庄临河缕堤上面建顺势挑水板坝。长十二丈五尺。河西务临河排桩后堤工。城北草坝后月堤西夹空处。均加培填筑。共估土方工价银一万二千六百六十六两有奇。动帑兴修。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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