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会计才职失三司 威福权诛行百辈(3/4)
法为害尤甚。何则?其法虽以钱贷民,令出息二分,同秋夏税一齐输纳,但出入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且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至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如此,则鞭朴必行,民无所措,必弃家绝产,卖妻鬻女,以偿官府。岂非其害尤甚乎?且后世谓天子与庶民争利,其名亦不美。”
惠卿听此一席话道:“吾晓得君若为三司使,则青苗法不可行。”
金公道:“三司与度支皆可,下官不以此官职介意。”
吕惠卿道:“若把此新法保守足矣,不然,恐怕首领不能保耳。”言毕,拂衣而去,遂到王安石面前说金公失职怨望,诽谤朝政、讪毁天子,大不敬。请加以大辟。
荆公道:“虽云谤毁,若以语言置大辟,恐人人自危矣。”竟不听惠卿之言。当时朝中大小官员,见新法不便,纷纷谏诤,议论蜂起,激动了一个继百代之绝学、系一世之民望,真所谓:顶天立地奇男子,武纬文经伟丈夫。
那人姓程名颢,手伯淳,谥号明道先生,河南人,时在朝为监察御史里行。立朝才数日,见新法横行,不觉浩然之气勃发,遂诣中书省,来见安石。安石方有谏者争论而去,厉色而待。先生从容谓曰:“天下事,非一家私议,愿平气以待之。”安石惭愧无地,意其必谏,辞以圣上召议事,进后殿去。
明日早朝罢,安石回府。先生至其家,安石趋迎。叙礼毕,甫坐,只见王雱蓬首跣足,手持一妇人冠,后堂抢出,谩骂曰:“此辈嗷嗷论新法者,犹如痴犬吠日。今惟有先暂韩琦、富弼之首,若有再言者,视此。”荆公遽然呵斥曰:“尊客在堂,议朝廷大事,稚子无知,骤敢唐突,且速回避!不然,必当治罪。”
原来荆公是敬重斯文的,遂鞠躬致谢道:“小儿秉性卤莽,出言无状。望老先生莫罪。”
先生道:“老相一子,尚治不下,而欲治天下,安可得乎?且谏新法者,众口一词,必有不可者,乞老相反已自思,无徒谓众犬嗷嗷也。”
荆公道:“若果有不便,容当再议。先生道德之士,必不同众人乱法之意。”
先生遂别,而新法颁行益急。先生见谏诤不从,遂乞罢。许之。而谏者如故。惠卿谓三雱道:“不行杀戮,众人不惧,新法恐不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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