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肯定是求死之心啊(3/3)

下连后事都安排好了,肯定是求死之心啊。”

    司徒倩微微皱眉,喃喃自语道:“看来,想要救殿下,只有一个办法了。”

    胭脂急忙问道:“小姐,什么办法?”

    司徒倩转首,对胭脂微微一笑:“胭脂,你还从来没有对一个男人这么在乎过呢,是不是已经喜欢上殿下了?”

    胭脂大羞,跺着小蛮脚,啐了司徒倩一口:“小姐,都火烧眉毛的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取笑奴婢。”

    司徒倩眨了眨美丽的大眼睛,笑着说道:“想要救殿下的性命,也不是没有可能。”

    胭脂大喜,一把抓住司徒倩的胳膊,急急问道:“小姐快说,是什么办法?”

    司徒颜在胭脂的手背上轻轻打了一下,娇笑道:“看你急成什么样了。”

    “怎么,你若是愿意的话,我就跟殿下说说,先把你纳了?”

    胭脂不依不饶地摇着司徒倩,娇声道:“讨厌啦,小姐,快说嘛,怎么救殿下。”

    司徒倩这才不逗胭脂了,笑着问道:“胭脂,你说当今陛下最喜欢什么?”

    胭脂一愣,随即就眼睛一亮,脱口说道:“陛下最喜书法。”

    “不错。”司徒倩点了点头,“正因为此,当今的皇子和皇孙,书法几乎没有差的,全都是为了迎合陛下之故。”

    胭脂已经明白司徒倩的打算了:“小姐之意,请太老爷将殿下的这幅字交给陛下。”

    “陛下定会爱惜殿下之才,自然就不会眼看着殿下殒命于匈奴铁骑之下了。”

    司徒倩点了点头:“正是如此。”

    “胭脂,你速速让狗儿去找工匠将殿下的字印下,慢慢雕刻,再去找戟堂兄,将这幅字交给他,让他连同索要钱粮的书信一并交到祖父手中。”

    “哎,小姐你等着,奴婢快去快回。”胭脂虽然不舍得这幅字,但事关杨枫的性命,她自然是分得清轻重的,应了一声,急急忙忙就去找司徒戟了。

    司徒倩微微一叹,喃喃自语道:“此法虽妙,但若是太子有虎毒食子之心,只怕殿下依然难逃此劫。”

人气小说推荐

容你轻轻撩动我心
容你轻轻撩动我心
苏暮然可以对天发誓,她从没想过,做什么少奶奶。 可是被上司强行带入盛宴,稀里糊涂就成了新娘,再稀里糊涂——她就成了全城女性热议攻击的对象。 上有婆婆刁难,下有小姑嫌弃。 左有未婚妻奚落,右有初恋攻击。 前前后后上下左右,全都是恨不得将她置于死地的女人。 而将她陷入这一地步的男人,却双臂环抱看的闲情雅致。 苏暮然终于怒了,一把扯住谭宗扬的领带怒吼:“我要跟你离婚。” 谭宗扬微微勾唇,捏着她的下巴说:
蓝岚
走在两界间
走在两界间
诸神陨落,神道崩殂,阴阳两界秩序混乱不堪,天地间魑魅魍魉层出不穷。 灯红酒绿,莺莺燕尔。 红粉佳丽,曼妙画皮。 谁道它是红颜,谁又道它是鬼怪。 青峰山下,得道青年,一手长剑来,执掌阴阳间。 白话版——陈岩:阴阳两界,任我而行,惹我的,统统杀掉。
我妖秀李白
吾心安即吾乡
吾心安即吾乡
关于吾心安即吾乡:几亩田,几个娃,鸡鸭猪牛是我家。--“下辈子咱俩去你家,好不好?”“你傻啦?这里就是我家!有你、有孩子们、还有这一切这里才是我的家。”
左眼皮跳啊跳
问你要不要孩子,你说我是人贩子
问你要不要孩子,你说我是人贩子
“大哥,还是警局的伙食好啊,我们都很久没有吃今天这样好了。” “伙食好你们不知道多吃点?才吃了半头猪,三袋大米,十把面条就吃不下了,真是没用!” “那也不能怪我们啊,跟着大哥,我们的胃都饿小了,而且不是他们食堂没了吗?” “那还怪我了?” “大哥,我们明天去什么地方薅羊毛啊?要不去看守所怎么样?我想吃他们的馒头了,虽然不好吃,但是量大管饱。” “靠,人家又不傻,能抓你进去?” “要不我
柳溪的步霓裳
重生的我,开局家里有矿
重生的我,开局家里有矿
关于重生的我,开局家里有矿:[重生+无系统+不无脑+慢节奏+多女主】回到了1997年的杨阳,发现没有系统,当不了首富?不慌,先让老爹入股个煤矿,弄个富二代当当。还怕追不到女孩子?不慌,咱从小就弹吉他,练功夫,打篮球,当学霸,我就不信拿不优先择偶权。什么?你说杨阳给重生者丢脸了?“开什么玩笑,没有系统,我也很无奈啊”“重生前我当牛马,回来我还当牛马,那我特么不是白重生了么”
牛马会收到
梦中妖
梦中妖
关于梦中妖:一次不可思议的意外中,李小梦被一股神秘的光吸入了异世。意外得到了血魄花和邂逅了神秘而强大的他……从此走上了捉妖除魔的道路……同时寻找他身上所发生的变化……她用尽自己的血,重组了他的肉身,他活了…而她却……眼泪从她眼角滑下那一刻……“我终于找到你了。”
月跞
路仁和玛雅的谜语生活
路仁和玛雅的谜语生活
关于路仁和玛雅的谜语生活:路仁和她相遇时,一个末日预言刚好在龙国流传开来。一年后,地球将可能毁灭。而让路仁奇怪的是,随着预言的出现充斥着救赎与死亡的无所不能的和神秘的与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路仁的生活中当2037年即将过去的钟声响起路仁却发现最初的预言竟与自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比迪
天哪,我居然是女票的男闺蜜
天哪,我居然是女票的男闺蜜
关于天哪,我居然是女票的男闺蜜:本书又名人到中年的林嘉,刚给自己的老北鼻庆祝完五十岁的生日,结果因为临时在公司加班,回家一躺,人就噶了。再次睁开眼,他发现自己竟然穿越了,而且穿进了一本小说中。书中讲的是一对青梅竹马,他们从小就是好朋友。一起抓螃蟹,一起捡贝壳,彼此间互相陪伴着长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男主逐渐变成了卑微的舔狗,总是风雨无阻的为她送早餐,送奶茶,下雨天为她撑伞……女主却对男友所有的付出视而不见,每天都在忙着和男闺蜜出双入对、形影不离。直到某个下雨天,男主跑去给女主送伞的时候,亲眼目睹她正在跟男闺蜜在雨中忘情拥吻。在这一刻,男主彻底心死。他果断提出分手,从此水泥封心,最终,他成功的打造了属于他的商业帝国,并以胜利者的姿态,将昔日的情敌踩在脚下,女主更是悔不当初,回忆起男主曾经对她的好,自此开始追夫火葬场……林嘉曾经跟女儿就这本书开玩笑说,这剧情、不就是季博达与柳如烟吗?只是,这一刻,他却笑不出来了。因为,他竟然穿进了这部小说中,并且穿成了书中的男闺蜜
余生半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