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千二百七十五(9/11)
,其民非不可以用也。不得所以用之术也。不得所以用之术,国虽大,势虽便,卒虽众,何益也。
淮南子曰:神莫贵于天,势莫便于地,动莫急于时,用莫利于人,知此四者,兵之干植也。然待道而后行,可一用也。
又曰:古之兵,弓剑而巳矣。糟柔无系,修戟无刺。糟柔木无系,无铁刃也,刺锋也,糟读如曹。晚世之兵,隆冲以攻,渠巾詹以守。隆高也,冲所以临敌城冲突怀之渠渐也。一日渠,甲名,巾詹巾宪所以御也。连弩以射,销车以斗,车弓弩通一弦以牛挽之,以刃著左右为机开发。又曰: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黄口幼少也,二毛有白发。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治者,今之所以为乱也。又曰:夫神农伏羲,不施赏罚而民不为非。然而为政者,不能废法而治民。不能及神农伏羲也。舜执干戚,而服有苗。然而征伐者,不能释甲兵而制强暴。不能及舜也。由此观之,法度者所以论民俗,而节缓急也。
桓范世要论曰:太古之初,民始有知则分争。分争群群,则智者为之君长。君长立,则兴兵所从来久矣。虽圣帝明王弗能废也,但用之以道耳。故黄帝战于阪泉,尧伐驭兜,舜征有苗,夏禹殷汤周之文武,皆用师克伐,以取天下焉。又曰:圣人之用兵也,将以利物,不以害物也,将以救亡,非以危存也。故不得已而用之也。以为战者危事,兵者凶器,不欲令好用之,故制法遗后命将出师虽胜敌而反,犹以丧礼处之,明弗乐也。故曰:好战者亡,忘战者危,不好不忘,天下之王也。
又曰:夫兵之要,在于修政,修政之要在于得民心,得民心在于利之也。要仁以受之,义以理之,故六马不和,造父不能以致远。民臣不附,汤武不能以立功。故兵之要在于得众,得众者善政之谓也。善政者,恤民之患,除民之害。故政善于内,则兵强于外也。
杜恕论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故兵之来也。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所以讨强暴而除残贼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皆兵之由也。昔五帝不能偃,况衰世乎!
又曰:滥杀无辜之民,以养不义之君,非兵之体也。殚天下之财,以赡一人之求,非兵之体也。怙其率卒之强,矜其变诈之,谋欲以立威成名,非兵之体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