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殿骑士团(1/8)
圣殿骑士团在全盛时据说有2万多名成员,主要分为四部分:骑士(knights)、士官(serants)、农人(farrs)和牧师(chaps)。骑士是重装骑兵,也是圣殿骑士团的核心力量,只有他们才有权穿象征着圣殿骑士团的绣着红十字的白色长袍。士官是轻骑兵,级别较骑士低一些,士官和骑士共同构成圣殿骑士团的军事力量。农人在骑士团里并不是指耕种的农夫,而是专门管理骑士团财产的成员,牧师则是骑士团中的精神支持者,在精神上帮助骑士团其它成员。和医院骑士团一样,圣殿骑士团的首领也称为大团长(grand aster),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终生。
骑士团财产的来源有很多方式,上面提到的征税是其中一种,当然还有掠夺,但更重要的方式是获得赠予,从事商业和银行业活动。从1127年骑士团首任大团长huguensde payns在欧洲进行宣传、征募工作开始,骑士团便获得了大量的捐赠,特别是在法国,很多贵族将地产赠送给骑士团,从此他们的地产几乎遍及整个欧洲,而且这些地产都是免税的。骑士团从事银行业则是这个组织的历史上值得注意的一页,他们开创了现代银行业的经营模式。最初是骑士团的成员由于守贫这一会规的约束,将财物交给骑士团。这种行为很快演变为商业行为扩大到骑士团之外,许多欧洲的贵族将贵重财物存放到骑士团里,由骑士团负责保管,这就和现代银行业的存款业务十分相似。事实上骑士团还发明了一种跟现代银行中的存款单很相似的票据,凭借这种印有骑士团特殊记号的票据就可以在各地的骑士团支部取出财物。由于骑士团的支部遍及整个欧洲,再加上教廷给他们的支持,他们的存款业务发展十分迅速,各地的骑士团支部和圣殿里聚集了大量的财产,这时他们又开始了贷款业务。1135年,骑士团借贷给西班牙的朝圣者,资助他们前往圣地。骑士团的借贷业务发展极其迅猛,其业务对象上至各国国王——他们曾经是法国国王最大的债权人,下至普通的朝圣者,他们甚至还借贷给基督徒的敌人撒拉森人——这至少说明他们的信誉是十分卓著的。值得注意的是,骑士团的借贷是收取利息的,而当时收取利息是不合法的行为,受到教廷的谴责,但圣殿骑士团就这么不声不响地干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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