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2 章(2/13)
可 “ 字 。
这个 “ 可 “「 字 , 是表示他这边认可京兆府对于蔡十三郎的裁决 。
而在二公主那一节上画了一笔 , 既不是表示反对 , 也没有表示赞同 , 而是说这一节的内容存在异议 , 须得再议 。
紧接着 , 他顺势将奏疏递到了另一位门下侍中唐济处 。
后者迅速看完 , 做出的反应与他一致 。
两位侍中做出了相同的裁决 , 最后 , 这份奏疏也就顺理成章地出现在了政事堂的六人决议上 。
柳直掀开看了个开头 , 便笑一笑 , 合上了 : “ 有柳氏的子弟涉栗 , 我不便参与 。
王元珍听得微怔 , 接过来瞧了瞧 , 不由得笑道 :“ 越国公夫人不仅胆识过人 , 眼睛里也不揉沙子啊 。“
她提笔在上边写了个 “ 可 “。
俞安世与卢梦卿也作此评判 。
蔡十三郎伤人在先 , 贿赌避刑在后 , 三年之后 , 又勾结皇嗣潜入朝廷要员府上
官是做不成了 , 牢倒是可以坐上个七八年 。
这前提还得是王中丞和曹侍郎不路他过多计较才行 …
至于二公主那边该当如何处置 , 就得看圣上的意思了 。
一桩出自京兆府的案子 , 先是进了政事堂 , 而后又被送到了天子御前 , 着实惊掉了许多人的眼球 。
再知道那奏疏的内容之后 , 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
牵涉进去的几方 , 哪有好惹的 |
蔡十三郎这回是铁定要栽了 , 二公主 …
这位怕是也没有好果子吃 !
而除此之外 , 奏疏当中出现的 “ 柳希贤 “ 这个名字 , 也不出所料地惹出了一场波来 。
正如同先前京兆府里太叔洪和崔少尹想的那样 , 柳希贤的做法 , 在律令上当然是不违法的 。
但是 , 如若一个人真的把律令当成行事准则 , 道德二字 , 又算什么呢
如若与蔡十三郎争夺头鱼的是个纳结 , 他冷眼旁观杨二郎被打 , 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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