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任家拉拢(1/3)

    与此同时,风华集团。

    总裁办公室。

    蔚欣雪坐在椅子上,脸色铁青地看着对面的青年男子。

    男子脸上带着倨傲之色,他靠在沙发上,他脱掉鞋子,只穿着袜子把脚放在茶几上面。

    此举让人很不舒服。

    在他的身后还站着两个保镖,两人全程冷着脸,眼神凌厉而,给蔚欣雪心理带来很大的压力。

    青年男子看着蔚欣雪挂断电话,淡淡道:“姓叶的来了吗?”

    “在路上。”蔚欣雪冷冰冰地道。

    青年男子目光在蔚欣雪身上肆无忌惮的扫视着,满脸傲然道:“只要你答应我的条件,任家便把你的名字写进族谱,你就是任家的大小姐,以后没人敢动你。”

    “任家的条件只有两个,第一个就是把风华集团的股份交给任家。”

    “第二,家族承认你和叶云州的婚事,但是他以后要听从任家的差遣,给任家当一条忠心的狗。”

    “只要答应这两个条件,你和叶云州犯下的事情,家族统统替你摆平!”

    这人是任家嫡系一脉的少爷任如龙!

    他的语气充满了施舍。

    仿佛自己的行为是庇护叶云州和蔚欣雪。

    蔚欣雪听到这个条件,脸色难看,满脸怒色道:“任如龙!你骂谁是狗!如果你是这种态度,不用等叶云州过来,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你可以滚了!”

    任如龙并没有生气,拿出一只雪茄点上,抽了一口,笑道:“蔚欣雪,你别以为我是在羞辱叶云州,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烧香拜佛求着给任家当狗?”

    “你现在就可以打电话问你爷爷,给任家当狗有什么不好?”

    任如龙笑着说道:“蔚大钟只是个普通人,娶了任家的偏房之后,现在已经是一位武道大师。”

    “我们调查过,叶云州的天赋不错,如果他得到任家的扶持,他要什么修炼资源,任家都会满足他。而且任家还会扶持他成为江湖部的部长!”

    任如龙此行就是代表任家家族而来。

    自从知道叶云州灭了血煞分舵后,任家也改变了之前态度。

    像叶云州这种有潜力的人才,值得任家拉拢!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我以怪物之躯杀穿综漫诸天
我以怪物之躯杀穿综漫诸天
关于我以怪物之躯杀穿综漫诸天:赵轩穿越到了诸天世界,并且获得了一个神奇系统。只要他击杀敌人,就能获得敌人的能力。为了在诸天世界生存下去,他不得不走上了一条不断杀戮变强的道路。从一开始的尽力求生,到后来的念头通达,以杀证道!一切,便从世界开始……下个世界预定!
真的肝不动了
四合院何大清截胡秦淮茹多子多福
四合院何大清截胡秦淮茹多子多福
关于四合院何大清截胡秦淮茹多子多福:一道鸿蒙闪电劈下!何大庆完整的穿越过来,取代了何大清,何大清彻底消失了!成了何大清模样,就替他好好照顾何雨水吧!1950年贾东旭还没有娶秦淮茹,六七岁的雨水模样清秀,还是骨瘦如柴,十五六的雨柱,还是一个半大孩子!“从今天开始,从前的何大清就已经死了!你们竟然敢来惹我!好的很!从前何雨柱失去的,我就替他十倍的拿回来!聋老太捡起菜盆边的大半块砖头,就是对着贾张氏后脑勺贴了上去!‘嘭’的一声,贾张氏壮的很,没有被打到,倒是痛的要命!一回身,看见聋老太,‘好你个死绝户的,老狗不得好死,敢打我!’马上就扑了过去,几个耳光子,扯到几缕头发,聋老太可是丝毫没有还手之力!易中海此时推着车子,脸上泛白的慢慢的刚回来,一进门,这是谁,竟然敢打聋老太太?不要命了吗?
我想做个幽默的人
小马宝莉:为了紫悦殿下!
小马宝莉:为了紫悦殿下!
关于小马宝莉:为了紫悦殿下!:一个人类莫名其妙被传送到小马利亚他没有超级健壮的身体,也没有优越于他人的头脑,就是个普通人。唯二的优势,就是看过小马宝莉的全集,加上一个能将小马利亚与人类世界间的物质相互转化的魔法。没有远大的理想,没有一胸腔的抱负,他只想悠闲的过完这一生。
峰雪神宫
四合院:六零反派,专坑禽兽
四合院:六零反派,专坑禽兽
关于四合院:六零反派,专坑禽兽:杨建设穿越成四合院聋老太太的孙子,开局被贾家算计、秦淮茹讹钱!“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他冷笑捏碎系统光球,当众让贾张氏倒立爬行、秦淮茹假发套曝光。从此,四合院禽兽们夜夜噩梦,而他的娇妻幼女,成了全院最不敢招惹的存在!
娣颜如花
爷爷战友赵蒙生,你要强拆我家?
爷爷战友赵蒙生,你要强拆我家?
【之前被一本名义同人文影响了,现在想想他是有背景但走的是商,我会把两个安排好,但女主只有一个】 开发商白江波的铲车围困在家门前七日,多次上诉无果后,妈妈颤抖着揭开一个檀木匣,泛黄照片上,三位军人并肩而立。 她粗糙的手划过相片玻璃"左边这个是你靳爷爷,永远留在了对越战场,烈士陵园第7排的碑,右边这个是你赵爷爷,从枪林弹雨中活了下来,如今人在首都。" 她拿起一等功勋章郑重地戴在梁瑜胸前"去找你赵
枕霞旧友江雪楼
奥特:我体内有颗星球
奥特:我体内有颗星球
关于奥特:我体内有颗星球:(新人作家的第一本书,只要有人看就是成功,非穿越,有系统)作为一颗完全由不稳定的“斯派修姆物质”构成的星球,被一道神秘的光赋予了意志的阿瑞斯,在千万年来为了在太阳风暴,太阳耀斑下活下来,不断的辗转腾挪。“今天宇宙真是平静啊……”“等会!那红球和紫球是不是在朝着太阳飞过去?!”在太阳超级耀斑的爆发下,阿瑞斯情急之下,利用千年前,那道神秘的光留下的部分能量,以及自身大部分的“斯派修姆物质”创造了一个新的生命。“谁TM扔的布鲁顿!”
不僵尸
都市:修仙三年,下山即无敌
都市:修仙三年,下山即无敌
关于都市:修仙三年,下山即无敌:+++姜离被推下万丈山崖后偶获大能传承,谷底修炼三年,出山后开启无敌之路。人若犯我,我必杀之,神若挡我,我必诛之。
喜欢幻想的懒大王
从利用特性到手搓外挂
从利用特性到手搓外挂
杀伐果断+主角不做人+卡bug+生存+战斗爽+高端局+诸天万界。 我叫林异是这本书的主角。 越战越勇?过去未来同在?杀戮就变强?…… 要不是我看到其他能人异士,我差点就信了。 不是,你们比我还像主角? —— 没有战斗天赋怎么办? 当然是以伤换伤,以命换命,赢了享受一切,输了烂命一条。 外挂不够强怎么办? 当然是直接不做人了,赌上自己的一切,手搓一个外挂金手指! 成功利用游戏特性,搓出了个第1个外挂
爱摸鱼的咸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