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 章 六年后(2/3)
最开始因为失忆,黎霜对这个环境感到陌生,可还是因为心理作用以为这里她生活了很多年,只是失忆导致她对这里陌生而已。
然而,她明明在国内生活了十八年,黎苑之的一场催眠,就让她忘个干净。
怎么会这样子啊?
黎霜搞不明白,她走在人烟稀少的街头,默默掉着眼泪,她想回国了,她想朝朝了。
可是朝朝还会记得自己吗?还会原谅自己被迫的不辞而别吗?
听说陆轶舟已经成了国内的顶流歌手,也在两年前,向叙伯维娜毕业的沈家大小姐沈月离求了婚,两人婚后和和睦睦。
沈月离和周词星也成了叙伯维娜那一届合奏团的人员之一,时不时会跟着合奏团全球跑。
对于那些会碰到他们的音乐会,黎霜一直都是避之不及,她怕遇见他们,怕因为自己让她们难过。或许他们的记忆里早就抹除掉了黎霜这个人,她就不要到他们面前,让她们想起她了。
“霜霜,别哭。”清润悦耳的声音落在黎霜耳畔。
黎霜听见熟悉的声音,蓦然抬头,看见了印象中那人的脸,只不过栗色齐肩发变成了短发,微分碎盖。
她惊讶,心脏猛的一缩,眼前的人,是秦怜朝啊,是她的朝朝啊。
“朝朝。”
黎霜听见自己喊出了那个亲昵的称呼,脚步跌跌撞撞的冲进了秦怜朝怀里。
怀抱温暖而熟悉,黎霜闻到阔别已久的熟悉香味,眼泪如开闸的水,一滴一滴浸湿了秦怜朝的衣裳。
这六年来背在她身上的疼痛,胜过她人生的前十八年,快把她的脊背压弯,快把她压到地底,连头也不肯让她露出来一点,就快压到她快喘息不过来了。
呼吸不过来了。
温热的手掌在她后背轻拍,安慰着她濒临破碎的情绪。
她对她说:“朝朝,我好难受,我快坚持不住了,求你救救我。”
“霜霜,我在。”
秦怜朝紧紧的抱住了怀中的人,她日思夜想了两千多日的人,此时在怀中,她根本就舍不得松开一点。
路人看着两人在街头互拥,为“男生”优越的外貌惊艳时,也在感叹他的声音好听,也很耐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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