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篇(1/7)
(麦迪逊)
致纽约州人民:
古代史记载的凡是政府是经过商讨同意而建立的每件事例中,组织政府的任务并不是托付给一大批人,而是由智慧突出和公认正直的某些公民完成的,这不是很少值得注意的。
我们知道,米诺斯是克里特政府的创立者,而查留克斯是洛克林的创立者。组织雅典政府的,最初是忒修斯,之后是德拉孔和梭伦。斯巴达的立法者是来客古士。罗马的最初政府奠基人是罗慕路斯,这项工作是由他选任的两名继任人努马和图路斯·霍斯提利乌斯完成的。在废除王权时,布鲁图斯代替了执政官的统治,他所提出的这种改革计划,据他说是由图路斯·霍斯提利乌斯准备的,而他对改革的陈请得到了元老院和人民的赞同和批准。这种说法也适用于一些邦联政府。我们知道,安菲替温尼是以他命名的组织的创立者。亚该亚同盟的初次诞生是由于亚该乌斯,第二次诞生是由于亚雷忒斯。
这几位著名的立法家在他们各自的建树中可能起了什么样的作用,他们被人民赋予多大的合法权利,在每个事例中都无法确切知道。然而,在若干事例中,事情进行得极其正规。雅典人民授予德拉孔以改革其政府和法律的无限权力。据普罗塔克说:梭伦由于其同胞的一致投票选举,在某种程度上被迫单独负起制定新宪法的全权。来客古士领导下的活动,就不怎么正规,但是在拥护正规改革的人占优势的情况下,他们把目光转向这个著名爱国者和哲人的个人的努力,而不打算通过公民的审议机关的干预来实现革命。
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像希腊人那样爱护自己自由的人民,会放弃谨慎的准则,以致把自己的命运交到一个公民的手中呢?怎么能发生这样的事情:不能容忍一支军队由将近十名的将军指挥,而且除了一个同胞的辉煌功绩以外,不需要其他东西证明对他们的自由造成威胁的雅典人,会认为他们自卫及其子孙的命运的更适当的保护人是一个有名望的公民,而不是一个选出的公民组织,从他们的共同审议当中不是可以指望得到更多的智慧和更多的安全么?如果不假定这是法律顾问当中对不和与倾轧的恐惧超过对个别人的阴谋和无能的担忧,就无法完全回答这些问题。历史同样告诉我们这些著名改革家所遇到的种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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