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张达达被判决了三年八个月(1/4)
“法官,我知道错了。”
“我愿意认罚。”
“对于伪造证据一判决,我也承认。”
只要认罪态度良好,那就可以从轻处罚。
所以张达达,没有任何犹豫,第一时间就认罪。
否则的话,拖延下去,那还会增加罪名。
“张达达伪造证据确凿,但鉴于态度良好,而且也主动认错,可以从轻处罚。”
“请问被告方律师,你是否还有什么要补充不?”
不知道怎么一回事,法官总感觉,张辰还能继续开大招。
而且这一个大招,似乎有点要瞄准自己,要把自己也给送进去踩裁缝机一样。
“没有补充了。”
“请法官判决吧。”
案件到这里,已经可以判决了。
所以张辰不想继续浪费时间。
“全体起立。”
“本次案件经过多方面的举证,被告方罗忠没有构成强女干罪,更没有搞成嫖罪和使用假币罪,所以本法庭决定,对罗忠进行无罪释放。”
“原告方麻衣小姐,针对被告方进行网络暴力,构成了侮辱罪、诽谤罪,法庭上更是把证据吃了,无视法庭的尊严存在,此事从重处罚,判决有期徒刑三年,不得上诉。”
“同时赔偿被告方罗忠十万精神损失费,十万肖像权和名誉权等费用,本案件判决开启,即可生效。”
“另外,原告方律师张达达伪造证据,构成了伪证罪,根据刑法规定,伪造证据较轻的,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次案件中,张达达伪造的证据目标,是为了让被告方坐牢,属于较严重,但张达达认错态度良好,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取消张达达的律师证,不得上诉。”
“闭庭。”
法官经过最终的多重考虑。
最后选择了判决张达达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恭喜宿主完成第一个案件,系统颁发的黄金宝箱已经打开,请问宿主是否领取宝箱内容?】
法官刚敲下锤子,张辰的脑海就出现了一道声音。
【先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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