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9 章 混沌神灵根!混沌天雷神体!(3/4)



    这才是龙剑恒现在最想知道的。

    于是龙剑恒问道“为什么选择我?”

    “我都说了,我是被人打入你体内的!

    当时我都没有反应过来直接从九天之上被打了下来!

    然后就打入到了你的体内!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你身上有着特殊的体质!

    特别适合我的存在。

    只是我不喜欢被人用强!”那个声音骂骂咧咧的道。

    这也不能怪那个声音的主人。

    毕竟被迫做一件事情必然是不爽!

    所以如此一来就产生怨言!

    当然了,这个怨言不是对龙剑恒的。

    而是对把它从九天之上打下来的那个!

    现在对于天雷神珠来说,比较好的一件事情就是眼前的这个小子居然是混沌天雷神体!

    这是结合了混沌圣体以及天雷圣体产生的更加强大的一种体质。

    刚刚确认的时候也是把天雷神珠都是吓了一跳。

    毕竟这种体质即便是在至高无上的神界都不一定看得到。

    可是现在却是出现在了这个低等的世界。

    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要是龙剑恒是大能转世那还说得过去。

    可是从目前来看,龙剑恒明显不是。

    也就是说,龙剑恒就是一个原生的强大体质。

    当然这一切龙剑恒并不知晓。

    因为这种体质只有达到一定境界才能显示出强大的威力。

    当然因为强大的体质,龙剑恒其实在一些方面已经是强大常人的数十倍不止!

    这就可以解释龙剑恒一直想不明白的事情。

    比如为什么自己的灵根是九道巨大的白色!

    为什么修炼都非常的简单。

    为什么自己修为提升得那么快。

    原本龙剑恒还以为自己是非常一般的平凡人,

    现在看来好像龙剑恒自己本来就不是平凡人。

    只要想通其中的关键,众多的疑惑也就能解开,龙剑恒心中的疑团也就会消散。

    于是龙剑恒说出了自己的推测“那我的领悟以及对雷电的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走在两界间
走在两界间
诸神陨落,神道崩殂,阴阳两界秩序混乱不堪,天地间魑魅魍魉层出不穷。 灯红酒绿,莺莺燕尔。 红粉佳丽,曼妙画皮。 谁道它是红颜,谁又道它是鬼怪。 青峰山下,得道青年,一手长剑来,执掌阴阳间。 白话版——陈岩:阴阳两界,任我而行,惹我的,统统杀掉。
我妖秀李白
诡异降临,我觉醒了最强御鬼系统
诡异降临,我觉醒了最强御鬼系统
关于诡异降临,我觉醒了最强御鬼系统:(系统+御鬼+武将+诡异+升级+都市+杀伐果断!)当诡异降临在这个世界,各种各样强大的鬼灵出现在人世间,你出身贫寒,毫无背景,该如何凭借自己的力量,变得更加强大,足以主宰自己的命运!在底层挣扎的叶轩,濒死之际,偶然觉醒了独属于他的最强御鬼系统,开启了他如同开挂般的御鬼师之路……
林梦华
魔尊:人魔之子
魔尊:人魔之子
关于魔尊:人魔之子:当靠吸取尸体上的修为,就能提升自己的实力,那是一种什么体验?白帝之子白七是一个半人半魔无法修炼的“废物”。机缘巧合下,学会了“吞天魔功”,此功法不看修行体质,专挑尸体吞噬。白七从此修仙道路上便多了一个“捡尸人”!
没石白羽
呔!魔尊,咱俩可是兄弟情!
呔!魔尊,咱俩可是兄弟情!
关于呔!魔尊,咱俩可是兄弟情!:女主云珊和闺蜜慕青青,机缘巧合之下,被系统选中,两人选择不同穿越世界完成任务,就可以复活回到现实世界。慕青青选择修仙世界攻略魔尊;女主云珊选择古代逃荒世界,结束乱世,开创太平的任务。女主快要成功时,被任务失败濒临死亡的闺蜜,拉着一起死!再次醒来,女主发现自己重生了!重生回到和闺蜜选择穿越世界时,而闺蜜同样重生了,抢先选择了前世女主的任务世界!云珊这个一心学习搞事业的直女,要去攻略冷漠无情魔尊墨玄?这比打天下还难啊!可谁说攻略一定要是男女之情?兄弟情也是情!好不容易动心,谁知魔尊居然玩失忆?!行吧,魔尊,咱俩可是兄弟情,你可别多想!
太空站
游历混沌诸天世界
游历混沌诸天世界
关于游历混沌诸天世界:少年“叶东”在一次放牧过程中,无意间得到一枚。坠落蓝星亿万年前的“鸿蒙本源珠”更是在后来引发了一场“逆时空之旅”了一系列奇遇,开启一系列文明新编章。
量子之光
引诱!占有!哄她成为宋太太
引诱!占有!哄她成为宋太太
【小甜饼+男二上位+循循诱之+现言甜宠+情有独钟】 江星南和许柏豪谈了三年。 期间许柏豪忽冷忽热,总是不顾江星南的感受。 直到他和她求婚,半路离开去找前女友。 江星南终于下定决心和许柏豪分手。 许柏豪自信她只是闹别扭,放话哄哄就好,毕竟错过他再也找不到更好的。 可他哄了又哄,也不见江星南回头。 宴会上,一众好友笑话江星南错失嫁入豪门的机会。 江星南被逼的无处可去,只好去包间里找宋林庭。 正好碰上卑
麻辣鱼
天哪,我居然是女票的男闺蜜
天哪,我居然是女票的男闺蜜
关于天哪,我居然是女票的男闺蜜:本书又名人到中年的林嘉,刚给自己的老北鼻庆祝完五十岁的生日,结果因为临时在公司加班,回家一躺,人就噶了。再次睁开眼,他发现自己竟然穿越了,而且穿进了一本小说中。书中讲的是一对青梅竹马,他们从小就是好朋友。一起抓螃蟹,一起捡贝壳,彼此间互相陪伴着长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男主逐渐变成了卑微的舔狗,总是风雨无阻的为她送早餐,送奶茶,下雨天为她撑伞……女主却对男友所有的付出视而不见,每天都在忙着和男闺蜜出双入对、形影不离。直到某个下雨天,男主跑去给女主送伞的时候,亲眼目睹她正在跟男闺蜜在雨中忘情拥吻。在这一刻,男主彻底心死。他果断提出分手,从此水泥封心,最终,他成功的打造了属于他的商业帝国,并以胜利者的姿态,将昔日的情敌踩在脚下,女主更是悔不当初,回忆起男主曾经对她的好,自此开始追夫火葬场……林嘉曾经跟女儿就这本书开玩笑说,这剧情、不就是季博达与柳如烟吗?只是,这一刻,他却笑不出来了。因为,他竟然穿进了这部小说中,并且穿成了书中的男闺蜜
余生半渡
刚刚出狱,就被千亿总裁拐进民政局
刚刚出狱,就被千亿总裁拐进民政局
大新闻!叶家的大小姐叶乔斐出狱了? 传闻里,她是不受家里待见的村姑一个, 不仅无才无艺,还惨遭龚家的嫌弃退婚。 暗地里,她却是监狱里神一样的存在, 就连监狱长见了她都要鞠躬敬礼! 第一次和傅北墨见面时,她是矫勇的车神, 第二次见面时,她是活死人药白骨的神医, 第三次见面,傅北墨直接缠上门求婚。 婚后,当叶乔斐马甲接连掉落,绿茶渣男目瞪口呆。 唯有傅北墨的嘴角带着一丝得逞,将小娇妻搂入怀。 “宝贝儿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