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那一袭热烈的火红(1/6)
这世界上有两根鞭子可以驱使人们去行动——利益和恐惧。
……
许回到了安德旅馆,临告别时比利小子委婉表示,出了这样的事情,如果许不考虑租住在卡伦先生的房子里,她也是可以理解的。
许摇了摇头,说自己后天会搬过来。
比利小子于是明显又高兴了起来。
许其实仔细权衡过这件事情,卡伦老头似乎知道许多隐秘而危险的事情,这对自己应该是有帮助的。
而且卡伦老头虽然下手黑了点,但他说得也有道理,他若是真的想对许不利,仅凭知道许晚上会发病失去意识一段时间这点,就足以让许死无葬身之地。
除非许把卡伦老头先杀死,同时估计还得把肯定会为卡伦老头报仇的比利小子也杀死。
许暂时还没有这种想法,他是把比利小子当朋友的。
况且许觉得以自己目前的能力,应该也还不足以杀死莫测高深的卡伦老头。
既然不能为敌,那还不如搞好关系呢。
自己这个会短暂失去意识的“病”越少人知道越安全,既然卡伦老头和比利小子都知道了,那自己和他们住在一起,却是最优的选择了。
而且卡伦老头要是真对自己不利的话,有比利小子在,他也总会顾忌点的。
毕竟今晚的事情已经让比利小子有点震惊了。
许直觉卡伦老头当年不是随便在路上大发善心捡回的比利小子,而且他把比利小子的枪法调教得太好了,他肯定对比利小子有自己的计划和安排,那么他就会顾忌比利小子的想法和认同感。
虽然许赢了比利小子,但绝不是说比利小子不强。正好相反,比利小子的枪法非常可怕。
这种冷静、坚毅、手速接近极限同时准头极佳的枪手极为可怕。
这不是风沙镇范围内的可怕,甚至不是西部行省范围内的可怕,而是就整个帝国而言,比利小子这样的枪手也极为稀少而可怕。
必须是先天天赋绝佳、名师正确教导、个人刻苦用功三者结合、三者缺一不可,才可能培养出这种程度的枪手,何况比利小子还这么年轻。
许可以预见,比利小子如此的枪法和心性,残酷的“荣耀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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