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8/19)
氣冷利。凡使,用豆醬陳久者。
主殺一切魚肉、蔬菜、蕈毒,並蛇蟲、蜂蠆、湯火毒。
醋
味酸、苦,氣溫。有數種,俱酸烈,惟米醋陳者入藥。
主癥塊堅積,殺惡毒,破結氣,心中酸水,痰飲,散瘀血,治黃疸,黃汗,產後血虛發暈,用炭燒紅,以醋淬之。
按:米醋最釅,入藥多用,取其穀氣全也。有酸收、散瘀、解毒之功。人食酸則齒軟,蓋齒屬腎水,酸為肝木,木氣強,水氣弱,故軟也。
酒
味苦、甘、辛,氣大熱。有毒。
主行藥勢,殺百邪惡毒氣,通血脈,厚腸胃,潤皮膚,御霧露瘴氣,解馬肉、桐油毒。
按:酒性大熱,冬寒不凍,通行一身之表,上中下無處不到。辛者多散,甘者多居中,苦者多下,淡則走膀胱而利小便。但濕中發熱,近於相火,醉後寒慄,即此可知,正所謂惡寒非寒,明是熱證然也。膽得酒而壯,醉人所以易狂,又醺亂氣血,面故發赤,而至酩酊無知也。性又喜升,氣必隨之,痰鬱於上,溺澀於下,恣飲寒涼,其熱內郁,肺氣大傷,其始也病淺,或嘔吐,或自汗,或瘡疥,或鼻皶,或泄利,或心脾痛,尚可散而去之;其久也病深,為消渴,為內疸,為肺痿,為鼓脹,為失明,為哮喘,為癘瘵,為癲癇,為痔漏,為難治之病,非具眼未易處也。藏器曰凡酒忌諸甜物,照人無影不可飲。合乳飲,令人氣結;同牛肉食,令腹內生蟲,酒後不得臥。又得咸而解者,水制火也。酒毒,葛花、紅豆解之,寒勝熱也。
燒酒
味辛、甘,氣大熱。有毒。
主消冷積寒氣,燥濕痰,開鬱結,止水泄,霍亂,瘧疾,噎膈,心腹冷痛,陰毒欲死,殺蟲,闢瘴,利小便,堅大便,洗赤目腫痛。
按:燒酒純陽,得火即燃,異乎他酒。其能開怫鬱而消沉積,通噎膈而散痰飲,皆其升揚發散、勝濕祛寒之力也。飲之日久,爍金耗血,大腸受刑,必致便燥;與姜蒜同飲,必致痔生。過於醉飲者,以豆腐貼心,冷水浸發,其毒為何如也。若夫暑月飲之,汗出而膈快身涼。赤目洗之,淚出而腫消赤散,亦從治之方耳。
糟
味甘、辛。臘月及清明、重陽者(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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