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林姐,帮我带一套衣服!(2/4)
他过目一下,这份合同是用瑛文,琺文,中原文,仔细拟定的。
中间的条款没有那么多的复杂东西,都是按照袁穹昨天的意思来负责编写的,大体就是他负责提供资金,来雇佣bcg的团队为他服务,团队的规模是什么样的,负责的业务范围是什么样的,战略目的是什么,对于费用的价格,中间处理问题的方式。
之后价格,果然如他所料一般,雇佣这样一支团队,每个月的费用大概在60万刀左右,也就是四百多万元。
因为这并非是一份竞争对手合作协议书,他才是甲方,属于有绝对话语权的一方,所以条款中有一条是指在支付足额费用的前提下,袁穹有权随时终止合作,或者更改合作内容。
他大体看了看,发现没有什么多余的条款漏洞,就签了字。
因为袁穹的实际诉求很低,就是将手里的黄金合理合法的变现,而bcg有能力接下这个业务,他也乐得放手,反正最后钱到口袋里就行。
别的什么,都不重要。
其中合作内容中有涉及到,罗杰斯的团队可以在合适的时机,以恰当的方式,自由支配袁穹划分给团队的资金,任由他们自由发挥,会保证基础收益率不低于4。
同时袁穹表示,允许自由使用,除非涉及到过大金额,不然不用汇报给他,每年超过4基础收益率的,纯税后收益的3将会作为罗杰斯团队的奖金,进行发放。
在合作期间,bcg将严格保护客户的秘密,提供一切需要的支持,当然了这些支持并不是免费的,是在支付了足够费用的基础上,不得拒绝的那种。
袁穹保证,如果这次这笔交易没有出现问题的话,那么他将会在未来三个月内,继续追加十倍于今天黄金重量的黄金,继续合作。
如果摩根大通不能解决他的问题的话,那么他将会选择别的银行进行合作,顾资银行,汇丰银行,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等等私人银行,都是很有兴趣来与自己进行合作的。
而袁穹表示,是不会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
然后,他就把三月内追加十倍于今天黄金数量的话,写在了投资计划书的第一页上,让罗杰斯按照这个资产去做规划。
袁穹的话让摩根大通的业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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