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大全卷七 课经集一(2/37)
日为本身,值此旺相气,主见任干求官职。甲上亥为长生学堂,为天诏,主应诏,官由词馆。卯数六,午数九,主十五年象首擢,旺气数倍,主师傅极品之贵。
卯为羊刃,属肝木,主风疾。
末传为归结,子数一,月将天后为恩泽,主乞求休时有加一品之恩。子与天后九数相乘,主寿得八十一。
支为家宅,子上见酉,主招女,乘太常吉将,主聪俊配武弁,相生主益母家也。
如四月丁丑日子时申将占,巳加酉为用,曰元首课。
巳 常
丑 勾
酉 贵
常 贵 朱 空
巳 酉 亥 卯
酉 丑 卯 丁
丑寅卯辰
子 巳
亥 午
戌酉申未
此课昔越王有郑妃当诞,召范蠡占之,以月将申加子时,得一上克下,巳加酉为用,上是旺火克下死金,上强下弱,矿决主生男。如秋占火囚气,课皆阴,则未然也。
如乙酉日,巳加酉为发,一上在钙为元首课,巳岁占,则吉凶应在一岁之人。若正月建寅,用起功曹,则事应正月之内。丙子日立春,用起太乙神后,则事应半月之内。甲子旬内起神后,则事应十日之内。庚申日寒蝉鸣,用起传送,则事应五日之内。日应日,时应时。旺气发用,主干求官职;相气经营货财;死言丧教;囚主刑讼;休主疾病;墓主淹延;诸课应验,同此推断。
又于亥日未加亥,乙未日卯加未,丙申日卯加戌,壬寅日巳加申,辛酉日午加加申发用之类,则为元首。六壬总计七百二十课,内合元首课凡一百一十五,举此数课为例,则余课可推矣。
《订讹》
元首一上克下,以尊制卑,大顺之征,为诸课首,故名元首。
占主天地得位,品物咸亨;事从外来,起男子;忧喜皆实;臣忠子孝,婚谐谋遂;孕生男,兵讼先者胜;贾人获利,官职首擢,利见大人。如日、辰、年、命、发用、正时六处,值旺相,乘吉将,更逢富贵、官爵、三光、三阳等吉课,士人贵显不可言。
此课大象,顺利十分,然或得凶神恶将,三传不顺,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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