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先秦(6/17)
存在,不过是潜存罢了。这叫作“离坚白”。这种讨论与一般人感觉和常识相反,所以当时以为“怪说”“琦辞”,“辩而无用”。但这种纯理论的兴趣,在哲学上是有它的价值的。至于辩者对于社会政治的主张,却近于墨家。
儒、墨、道各家有一个共通的态度,就是托古立言;他们都假托古圣贤之言以自重。孔子托文王、周公,墨子托于禹,孟子托于尧、舜,老、庄托于传说中尧、舜以前的人物;一个比一个古,一个压一个。不托古而变古的只有法家。法家出于“法术之士”,法术之士是以政治为职业的专家。贵族政治崩坏的结果,一方面是平民的解放,一方面是君主的集权。这时候国家的范围,一天一天扩大,社会的组织也一天一天复杂。人治、礼治,都不适用了。法术之士便创一种新的政治方法帮助当时的君主整理国政,做他们的参谋。这就是法治。当时现实政治和各方面的趋势是变古————尊君权、禁私学、重富豪。法术之士便拥护这种趋势,加以理论化。
他们中间有重势、重术、重法三派,而韩非子集其大成。他本是韩国的贵族,学于荀子。他采取荀学、老学和辩者的理论,创立他的一家言;他说势、术、法三者都是“帝王之具”,缺一不可。势的表现是赏罚,赏罚严,才可以推行法和术。因为人性究竟是恶的。术是君主驾驭臣下的技巧。综核名实是一个例。譬如教人做某官,按那官的名位,该能做出某些成绩来;君主就可以照着去考核,看他名实能相副否。又如臣下有所建议,君主便叫他去做,看他能照所说的做到否。名实相副的赏;否则罚。法是规矩准绳,明主制下了法,庸主只要守着,也就可以治了。君主能够兼用法、术、势,就可以一驭万,以静制动,无为而治。诸子都讲政治,但都是非职业的,多偏于理想。只有法家的学说,从实际政治出来,切于实用。中国后来的政治,大部分是受法家的学说支配的。
古代贵族养着礼、乐专家,也养着巫祝、术数专家。礼、乐原来的最大的用处在丧、祭。丧、祭用礼、乐专家,也用巫祝;这两种人是常在一处的同事。巫祝固然是迷信的;礼、乐里原先也是有迷信成分的。礼、乐专家后来沦为儒;巫祝、术数专家便沦为方士。他们关系极密切,所注意的事有些是相同的。汉代所称的阴阳家便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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