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坏良心(2/3)
还不让别人说了?”
“哎,你怎么这么糊涂,我给你讲个故事,从前我们有三个初中同学,从小就一块儿长大的,可以说光着屁股一块儿长大,从小上山采野菜,下河摸鱼,都是在一块儿,他们三个人的关系非常好。”
“发小,邻居,同村,三种关系变成了一种关系,这就是哥们儿。这三个哥们儿有一天骑着一辆摩托车出门,路上撞了一个人,总共花了治疗费用¥800。”
“这三个人感觉自己关系都不错,大家有都是认识,非常熟,所以每个人拿了300块钱,一共是900块钱,赔偿给人家800块钱医疗费,剩下100块钱三个人买了点饭菜,还喝了一瓶酒,弟兄们关系都非常好。”
“也没有人埋怨,谁骑的摩托车,谁都没不小心,也没有人追究责任,大家都讲哥们义气。”
陈燕觉得非常好,“这样做不是挺好吗?“
“好个毛蛋,一年之后,还是这三个人,骑着一辆摩托车,直接撞死了一个老头,老头都80多了,人家家属不让,光拿丧葬费,就一万多块钱。”
“你知道这三个人什么状态吗?”
妻子陈燕理所当然地认为,既然以前发生过类似的事情,这次肯定还是好兄弟一起平摊。
“胡说八道,这一次惊动了交通部门,按照交通法处理的,首先这辆摩托车没有牌照,你就属于没牌上路,这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
“骑摩托车的人,并没有驾照,所以属于无证驾驶摩托车。”
“没有保证安全行驶,也就是说,你没有观察路况,没有,确保自己安全通过,这就是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对方是步行。”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虽然打了120,虽然进行的抢救,但是老头年纪大了,而且还有别的病,死了。”
“这三个人开始互相埋怨,都说这是骑摩托车的人的责任,剩下两个人跟我没关系,骑摩托车的人说,这辆摩托车是别人的,他让我骑的。”
“其实就是这三个人,其中一家有摩托车,另一家人骑这辆摩托车,带着两个人撞死了一个人。”
“因为找了交通部门处理问题,事故责任认定书说的非常清楚,摩托车没有牌照,属于摩托车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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