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收尾工作进行(3/4)
都只推选一名避难所代表。
生产组(15人):明确队代表对生产分配、物资发放、纠纷调解等日常事务的直接决策权,同时要求队代表每日记录工作日志并公示。
生产大队(150人):大队代表负责协调10个小组的资源调配、冲突解决,需每周召开跨队联席会议,形成书面提案提交团代表。
工团(1500人):团代表组成常设委员会,统筹团内生产规划(如粮食储备),工团常委会对工团辖区内的管委会人事任免拥有一票否决权。可发起对渎职官员的公审(需2\/3代表联署)。
生产总区(15万人):区代表制定全区年度生产计划(如粮食种植面积、工业品产量目标),监控各团物资储备,实施跨团调拨、跨区协作。
避难所:所代表参与全局战略决策,制定避难所长期生存规划(如地下城扩建、农业温室建设),确定科技研发优先级等等。
而在所之上,则是“沪杭生存互助委员会”总代表——林少瑾。
每一名代表都必须由正经的选举产生,不是先任命再补流程,即便是林少瑾也无权干涉。
不同于过去的“生物智能化投票器”,今后沪区的人民群众将获得实质性的权力。
此后每周需召开分区会议。各避难所管委会必须对人民群众负责,重大决策需经半数以上的群众会议表决通过。
日常工作中,队代表有对自己队内事务决定权力,同样也可以将自己队内无法解决的需求往上报给团代表。团代表同样可以将自己团内的需求上报给区里。
不仅工厂如此,一些特殊机构,比如医护、学校,甚至是探索队也采用类似的代表制度。
同时设立联合代表联席会议(如医护、教育、探索队代表参与),解决跨部门资源争夺问题(例如医疗物资优先分配方案)。
探索队代表享有特殊表决权,可对危险区域探索计划提出技术性否决。特殊群体代表(如教师、医生)进入决策层,确保专业需求不被忽视(例如教材编写、疫苗研发优先级)。
通过严苛的权责下沉与精密的反哺机制,在末日环境中实现稳定的社会发展。
正如林少瑾所说:“让掏粪工能管掏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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