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欺骗(1/4)
“喏!”
马原听了李言的话,很快便走了出去。
翌日。
李言便收到了一大堆御史递上来的奏章,这些都是御史自己请命,要求去各地进行巡察的奏章。
看着这些奏章,李言知道,他昨天说的话起作用了。
昨天李言的那一番话,其实就是在告诉御史,想要在字典上面署名,可以啊,但是,让你出了名,总得要回报一下吧。
而李言要御史们的回报,便是让御史去各地进行巡察。
以往,朝廷每年也会派遣御史前往各地进行巡察。
这些御史的主要责任是,察查地方官员有没有贪污受贿,有没有鱼肉百姓,同时,御史也会在巡察过程当中,看一看民间的一些问题。
但是,以往朝廷派遣御史前去各地进行巡察的话,御史台的御史,其实并没有多少人是愿意的。
首先,巡察御史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
作为巡察御史,你既然出去干巡察这活了,那么,肯定要有成绩。
秦国的律法规定,想要升职加薪,就得干出正向业绩。
秦国会将官员一年的表现进行打分,大致分为上佳,上,平,下,四个等级。
一名官员如果可以连续三年取得上佳的政绩,那么,便可以破格进行提拔。
比如说,一名县令,按照秦国的规定,其的任期是五年。
在五年县令的任期内,如果没有范大的错误,那么,五年后,一般会进行平调或者是稍微上调。
比如说,从下县调到上县。
但是,如果其可以连续三年取得上佳的政绩,那么,其便可以不用满五年任期,可以直接在任期内进行上调。
而御史想要升级 也得有业绩,在秦国,如果你连续五年的评价都是平级,可是要被贬官的。
虽然并不会一撸到底。
可是,当巡察御史,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秦国的官员以保举制为主。
你如果处罚了一名地方官,得罪的可不单单只是地方官,还有保举其的中央官员。
所以,在大多数时候,被派到各地担任巡察御史的御史,并不会十分卖力的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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